关于举办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专家)培训班及评审机构等级的认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藏水电﹝2016﹞3号
关于举办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专家)培训班及评审机构等级
的认定的通知
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水安监〔2011〕346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的要求,为全面有效推进我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加快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试点工作,认定我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评审员(专家)及二级、三级评审机构,拟举办全区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专家)培训班及开展二级、三级评审机构的认定工作。具体如下: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重要性及紧迫性
发展农村水电,对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农村能源供应,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区水能资源丰富,发展农村水电解决了农村能源问题,但农村水电站面多点广,安全监管的任务重压力大,启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是落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的有效载体。
为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2013年9月水利部印发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水电〔2013〕379号),发布了《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暂行)》;2014年8月启动了1000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2015年1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的通知》(办水电函〔2015〕133号),公布了54家承担申报一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的评审机构,正式开展农村水电站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
各省根据《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结合实际出台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三级单位评审细则,细化二级、三级评审机构条件。截至2016年2月29日,河北等2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共开展1343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试点建设,已完成外部评审719座。浙江、山西、云南、河南、贵州5省份26家申报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单位,已通过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委员会会议审定。其中,浙江19家、山西3家、云南2家,河南、贵州各1家。全国共审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电站544座,浙江、湖北、贵州、湖南、河北等省份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电站建设进展顺利。我区亟需举办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培训,认定二级、三级评审机构,启动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培训对象
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单位、各县农电公司、在藏区域内注册或登记(备案)从事水利水电的设计、科研、监理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他相关单位人员。
三、培训方式
委托第三方:由自治区水利厅农电局委托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班集中进行培训。
四、报名时间
2016年5月11日至5月13日。
五、报名地点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肖永建13549066751;
七、报名条件
参加评审员(专家)培训的需具备以下条件:
1.身体健康,年龄在55岁以内的,能胜任现场评审工作的;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或取得相关专业工程技术类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5年以上水电领域相关专业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确认后推荐;
4.无不良记录,近两年内未受到行政及刑事处罚;
5、各县农电公司为配合相关工作开展,务必派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历高中及以上。
八、报名方式及程序、缴费方式
(一)报名需提交的个人及单位资料
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www.xzwater.gov.cn)下载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附件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登记表,并认真填写(填表时单位名称请写全称)。
(二)本次报名及培训考核采用:申请报名人员向单位(或企业)申请,单位(或企业)统一报名、现场确认的程序进行。
(三)由参加的单位(或企业)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单位申报表》。通过现场审核方式进行进行报名,具体审核工作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处负责。
(四)相关证明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申报人员的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3.申报评审员(专家)的人员应提供企业的任职文件或证明材料。
(五)审核通过后(即为资格考核通过),列入评审员(专家)培训对象。
(六)培训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藏发改价格【2008】786号文件收费批复,岗位培训收费标准为1600元/人。
岗位培训工作由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承办,学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交费并索取正式发票:现场审核通过后,报名缴费,开具收据,于开班当天领取发票。
九、培训内容
1.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及相关政策解读;
2.《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暂行)》释义;
3.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实务;
4.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流程、方法介绍。
十、培训时间地点
1.培训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5月27日;
2.培训地点:西藏职业技术学院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
3.上课时间:上午9:00-12:40,下午15:30-18:00。
十一、培训结束时,对参训人员进行结业考试。考试时间为2016年5月27日下午。
考试合格者在“西藏水利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无异议的,公示期满后颁发《培训结业证书》。
十二、评审机构的认定和要求
(一)要具备二、三级评审机构需满足以下条件:
1.必须是参加了水利部或者自治区水利厅组织的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培训及认证;
2.评审机构应为在西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注册或者登记(备案)的设计、科研、监理单位、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安全评审机构等;
3.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4.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办公设备和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5.从事水利水电建设、管理、设计、科研、监理、大中专院校和其他安全评价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5年(三级3年)以上单位(或企业);
6.有8名(三级6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水电行业评审员(专家)(其中水工、金结、机电专业均不少于2名(三级不少于1名);
7.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化过程控制体系,建立并实施安全管理体系;
8.二级(三级)资质必须有高级职称5名(三级3名),中级职称10名(三级8名),初级职称15名(三级10名)。评审员(专家)必须参加农村水电站达标评级培训并通过考试,专业要求各单位或企业至少要有水工、金结、机电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家。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邓元胜18989906662;
肖永建13549066751;
(二)培训结束后,将开展评审机构资格许可和等级认定工作,以自治区水利厅下发文件。凡获得评审资格的机构可按要求开展全区农村水电站评标达级工作。
附件: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2、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专家登记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16年4月28日
附表1:
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评审单位申报表
〔 〕 号
单位全称 (盖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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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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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注 册 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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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 注 册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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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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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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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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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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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工作 主要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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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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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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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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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承担 评审级别 |
二级 □ 三级 □ |
确定其评审业务的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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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业务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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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 |
姓名 |
职称/学历 |
姓名 |
职称/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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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工 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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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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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简况及申报理由: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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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专家)申报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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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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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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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一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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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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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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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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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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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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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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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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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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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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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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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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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签订 聘用协议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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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评 审级别 |
二级 □ 三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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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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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证书 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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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作 简 历 及 主 要 成 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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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请 人 承 诺 |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各项内容的真实性。在评审工作中,将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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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单位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填表说明
一、此表由申报评审的机构和评审员(专家)填写,交表时含电子文档; 二、“培训证书编号”栏填写经区水利厅培训考核发放的安全标准化培训合格证书编号; 三、此表一式三份,评审单位所在地的地(市)水利部门、区水利厅业务处室处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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