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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 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11日 来源: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度全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业务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一、合格标准

区直、拉萨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60分(含),日喀则市、林芝市、山南市、昌都市市直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5分(含),那曲市、阿里地区市(地)直和全区县级及以下(不含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50分(含),全区边境县、乡镇有关单位考生合格标准为45分(含)。

二、有效期限

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成绩在三个评审年度内有效,适用于2025年、2026年、2027年三个年度的职称评审。

三、查询使用

业务考试成绩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查询后直接下载打印成绩单,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后使用。查询网址: http://39.96.105.144:8085/shuiliting/cjcx/index.php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5年7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