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招标信息

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7月04日 来源:水利厅


招标编号:SCJXZB-2021051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已由藏发改农经函【2020】37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监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梅帕塘水库位于怒江上游一级支流索曲中游河段,地处西藏自治区那曲市巴青县杂色镇境内,工程开发任务为灌溉、供水、发电,并为当地生态保护创造条件。工程灌溉范围为坝址至索县县城间索曲两岸及巴青县城一下益曲两岸可自流灌溉的牧草地,灌溉面积为4.44 万亩;供水范围为索县县城、巴青县城及沿线村镇,水库多年平均供水量为1169万立方米。电站装机42兆瓦,多年平均年发电量为1.51亿千瓦时。项目建设对促进那曲地区的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脱贫致富和维护边疆稳定均具有重要作用。

2、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工程

3、项目地点:那曲市巴青县杂色镇梅帕塘村

4、资金来源:中央预算投资

5、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6、概算总投资:143445万元

7、监理服务期:合同签订(计划工期48个月)至工程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

8、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一个监理标段进行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项目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建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的能力。

2、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总监须具备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工建筑)资格或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水利水电工程),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须在《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进行企业注册,且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完善企业信息程度达到85%及以上;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等信息(基本信息、资质信息、人员信息、工程业绩、信用评价、良好行为、不良行为)与《全国或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注册信息一致。

4、2010年1月1日至今具有在建或已完工的水库大坝或水电站监理类似业绩。

5、本项目不接受非独立法人和联合体投标。

6、上述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条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05日至20210709日,每天上午10:00—13: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持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报名。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5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传真等非现场形式的发售。报名请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拟委任主要人员证件;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近三年(2018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截图、“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查询时间为报名有效期内);有不良记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以上资料无线胶装成册提交,逐页加盖公章证书原件备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7271000分,地点为 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那曲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市人社局对面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597508060、(0896)3337698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建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锦地广场3区3楼

联系人:余女士

联系电话:(0891)6890697、18081915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