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延期教育培训班的预报名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18日 来源: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水监〔2015〕87号)的要求,我厅拟于近期在拉萨举办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延期教育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委托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取得自治区水利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时间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均可报名参加培训。
二、培训内容
本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等安全生产知识。
三、报名方式
申请考核人员向企业提出申请,由施工企业填写《参加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发送至邮箱xzslpx@126.com或钉钉搜索“培训会务组—周筱雁”进行报名,相关单位无需要到现场办理,不用提交相关信息的纸质资料。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日。请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申请加入西藏三类人员培训班钉钉群,团队号:EVTK0393,也可扫码进群(附件2)。
四、培训时间、地点、缴费
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空工作有关要求,为确保广大应试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审核通过的企业单位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和缴费方式视疫情防控形式另行通知,现场参加培训考核人员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不得有14天内区外旅居史。
四、其他事项和要求
(一)本次培训形式为全脱产培训,培训人员按要求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核发安全生产延期教育培训学时证明,可在办理证书延期时作为培训证明材料向原发证机关进行提交。
(二)持证人员在考核合格证书的每一个有效期内,每年至少进行12学时的延期培训,施工企业应当于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5个月内,将延期申请材料向原发证机关提供,达到培训学时要求的人员可以进行证书延期。证书有效期届满,可申请2次延期,每次延期期限为3年。有效期届满而未申请延期的考核合格证书自动失效。考核合格证书失效或已经过2次延期的,需重新参加考核。
(三)三类人员考核证书达到有效期的且符合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的,施工企业指定专人于培训班开班前进行本企业培训人员的培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提交至会务组。
(四)培训班控制规模,连续举办,按报名先后顺序安排。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家辉、周筱雁
联系方式:18513222742、15575979730
附件:1.线上审核需提供资料
2.钉钉群二维码
3.参加安全生产延期教育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