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运行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11日 来源:
主要职责
1.指导全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拟订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大江大河干堤、病险水库、水电站大坝、水闸的除险加固。
3.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4.指导水利水电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
5.组织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提防、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与划界。
6.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组织开展水利建设质量考核。
7.指导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水库、水电站大坝、农村水电站等水利工程安全监管。
8.组织全区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9.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运行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10.组织指导中央及自治区水利投资项目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