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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厅安排部署2019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30日 来源: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我厅全面梳理取水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清单和市(地)所在地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大用水户清单,并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2018年度取用水总结和2019年度取水计划的通知》(藏水字〔2018〕169号),安排部署了2019年度计划用水管理工作。

《通知》要求,各取水单位于2018年12月31日前以正式公文形式报送材料,提出各市(地)水利局要参照本《通知》开展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并及时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通知》明确,我厅将于2019年1月31日前下达取水计划的批复。

2019年度,将对全区75个纳入水利厅取水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涉及矿产采选、地热发电、天然饮用水、水泥建材、河道采砂产业以及水电站、水库、灌区、供水等工程)实施计划用水管理,并首次尝试对西藏职业技术学校(2017年用水量147.9万立方米)和那曲市老客运站(2017年用水量6.1万立方米)等25个大用水户实施计划用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