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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藏自治区申报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12月23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活动的通知》(办水保函〔2025〕737号)要求,对照创建标准,我厅组织开展了遴选工作。现将拟推荐第一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对象公示如下:

一、示范县:林芝市米林市。

二、示范园: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南山公园。

三、示范工程

生态清洁小流域:拉萨市城市水土保持工程、拉萨市达孜区白纳沟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建设项目、山南市乃东区颇章乡布仁沟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索县荣布镇琼雄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

生产建设项目:西藏昌都市芒康县昂多乡180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西藏雅鲁藏布江大古水电站工程、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西藏巨龙铜业有限公司巨龙铜多金属矿15万吨/日采选工程、西藏自治区那曲市梅帕塘水库项目、西藏易贡藏布金桥水电站工程。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2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对象有不同意见,请向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反映。
联系电话:自治区水土保持局,0891-6822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