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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20日 来源: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绿色发展指标体系><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的通知》等要求,2017年自治区启动了全 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年度评价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我厅负责报送的7项指标分别为用水总量(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下降率(%)、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万公顷)及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水利厅高度重视7项指标的推进工作,积极沟通衔接水利部,2018年6月1日下午,厅党组副书记、厅长孙献忠分别与水利部总规划师汪安南、水资源司司长陈明忠、农水司司长王爱国、水保司司长蒲朝勇当面汇报衔接,争取各主管司局的理解和支持。

2018年3月以来,按照《西藏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工作方案》《西藏自治区统计局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工作月调度有关事宜的通知》及有关会议要求,水利厅结合报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自查报告等工作,先后制定报送了《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工作推进方案》《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生态文明建设年度指标评价情况的函》《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年度评价目标任务分解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及与水利部沟通情况的函》及5月份调度报告等,扎实做好指标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