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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村水电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15日 来源:

为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根据《西藏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开展水电开发环境保护重点联合监管2018年联合检查的通知》的要求,2018年10月9号至12号,由自治区农电局、国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日喀则市水利局组成的联合工作组,赴日喀则市江孜县、康玛县、吉隆县及定日县开展农村水电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检查工作。

工作组按照部署要求,对日喀则市农村小电站进行抽查,抽查在运小电站3座,停运小电站5座。因西藏自治区农村水电站退运机制不明确和报废程序的缺失,各县均对位于保护区内的小电站无拆除和整改的具体方案。

经检查,个别小电站发电所用水源处于湿地保护区,为了避免湿地干枯,电站现已停运;在运和停运水电站下游河道有生态10%流量。国网公司代管县的水电站因资产产权不明确,对保护区内水电站如何进行拆除和整改存在问题,需要自治区层面抓紧制定出台农村水电站退运机制和报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