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通门县江公河卡嘎镇段水土保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5日 来源:
招标编号:DZZB-RKZSL-XTMJGHSTBC1607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谢通门县江公河卡嘎镇段水土保持治理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谢通门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谢通门县江公河卡嘎镇段水土保持治理项目。
2.2标段划分及建设规模:本次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
(1)、江公河卡嘎镇夏角村段及强布水库2#弃渣场:种植披碱草及新疆杨,设置网围栏;新建1735m长灌溉水渠,开挖排水沟2441m。
(2)、强布水库1#弃渣场:种草种树,新建铅丝笼挡墙215m,人行道215m,空心六凌块草皮护坡215m,排水沟277m。
(3)、强布沟350m河段:新建700m长的铅丝笼防洪堤。
2.3 招标范围:同建设规模。
2.4 建设地点:日喀则市谢通门县。
2.5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国家资金,已落实。
2.6 计划工期:1年。
2.7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7月12日至2015年7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至12:30时至下午3:30至5:30时,前往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喀则市藏隆广场二期二单元3-A)报名。
4.2 凡有参加投标意向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到上述地点报名: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5)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其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并提供其担任建造师的证明材料)
(8)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9)报名时需项目经理携身份证复印件到场;
4.3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85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8月2日15时30分;地点:日喀则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和《西藏商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 人:谢通门县人民政府
联系 人:普次
电 话:13308925554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日喀则市藏隆广场二期二单元3-A
联系电话:17789914566
联系 人:雷刚
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