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组织管理情况
(一)部门机构组成
根据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和自治区财政拨款渠道,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包括自治区水利厅机关、6个厅属独立财务二级预算单位和7个独立财务三级预算单位,共14个预算单位。厅属独立财务核算预算单位分别是:
1.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
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4.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
5.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6.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7.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
8.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
9.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山南水文水资源分局;
10.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林芝水文水资源分局;
11.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昌都水文水资源分局;
12.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那曲水文水资源分局;
1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阿里水文水资源分局。
二、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文件依据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自治区本级预算项目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的通知》(藏财绩〔2023〕5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意见的通知》(藏财预〔2018〕27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预字〔2017〕89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财政支出预算绩效跟踪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藏财预字〔2017〕93号)等有关规定,对各单位的自评情况、预算支出情况和绩效自评情况及提供的各项佐证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对项目单位提交的绩效报告和相关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复核、分析和汇总。针对部门整体支出执行情况收集、整理材料,按照要求撰写自评报告,反映部门整体支出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项目组织实施情况、预算完成情况和项目绩效管理情况。
(二)绩效工作管理情况
1.持续提升自治区水利系统的整体绩效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预算执行、管理、监督部门的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实现了项目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管理。
2.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将绩效管理实质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调整预算有效衔接,取消或削减低效无效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强化绩效评价应用,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根据评价结果,对绩效评价结果得分为“差”的,在报送下年度项目预算进行相应核减,形成评价结果的刚性约束。
4.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绩效管理工作水平。
三、绩效自评情况
(一)覆盖范围
2022年预算及执行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包含2022年度所有预算资金,包括:本年年初预算、结转结余项目、本年度追加项目。对预算资金实行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实现预算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创新绩效评价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协助完成2022年度部门支出绩效评价。
(二)预算执行情况
水利厅2022年预算指标合计35,082.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4.53万元,项目支出15,038.15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31,75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44.53万元,项目支出11,713.08万元,执行率90.52%。
(三)项目筛选情况
我厅根据项目资金、项目性质、项目社会影响等指标对2022年项目进行重点筛查,着重选取“资金量大、覆盖面广、代表性强、关注度高”的项目作为本次绩效自评的重点项目单独出具评价报告,重点项目所占比例为我厅项目总数的20%以上,将剩余所有项目作为一般性项目进行绩效评价。
(四)部门评价组织实施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的组织实施分为:前期准备阶段、部门自评阶段、实施评价及撰写报告阶段共3个阶段。
1.前期准备阶段(4月7日-4月15日)。根据工作实际,筛选确定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象。收集整理评价项目基础资料,梳理评价重点。对项目管理薄弱环节、问题易发点、绩效内容进行梳理,作为评价重点和目标。
2.部门自评阶段(4月16日-5月20日)。区水利厅财务处及委托的第三方机构负责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开展项目自评。于5月15日前向厅财务处提交项目自评报告、绩效自评表,并按《项目单位资料清单》提供佐证资料。
3.实施评价及撰写报告阶段(5月21日-6月10日)。以项目为单位,根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和现场评价情况汇总结果,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所有资料进行审核,确保所有自评报告依据充分、内容完整、数据准确、分析透彻、逻辑清晰、建议和措施可行。经审核无误后,撰写绩效评价工作总结。
(五)2022年各项目绩效完成情况
1.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
水利运行维护(修)费。保证水利厅政务网络、电信网络、监控视频网络、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系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西藏自治区水利视频会商系统、水利内外网的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完成对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系统、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系统、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完成测评报告≥4份、完成工作方案≥4份、系统年正常运行天数≥365天,项目的实施保障水利关键信息数据安全;提高了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障水平;规范信息化运维管理,保证信息系统持续稳定地发挥效益。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26.81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1.8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25.20万元,资金执行率98.96%。
水利执法经费。严格依法实施涉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行政职能的执法及监督工作,落实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赋予的行政职责,查处水事违法案件及违反水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以打击违法取水为执法重点,强化执法监管,完善水利执法监督,促进我区水生态文明建设。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5.5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7.58万元,资金执行率68.83%。
厅机关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厅机关办公楼及业务用房于2004年建设并投入使用以来,经过多年的使用,机关大楼和干部职工周转房上下水管、屋顶漏水以及墙面脱落、每年出现部分太阳能热水器损坏,电路、照明、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老化,电梯设施使用年限较长,存在安全隐患,需对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与维修更换,为干部职工工作生活创造良好的环境。周转房更新断桥金属窗、补墙面乳胶漆,周转房、食堂屋面防水卷材。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14.7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80.22万元,资金执行率69.94%。
水利厅党建活动经费。开展厅系统各项党建活动,党建活动会议参会人数达到180人以上,党建活动召开会议30次以上,党建活动组织覆盖率95%以上,高质量地完成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及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协助厅党组管理机关各党支部和群众组织。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3.00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0.5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4.11万元,资金执行率82.34%。
水利综合设施运行保障费。对厅机关基础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维护办公环境绿化,维稳工作要求,需配备专业安保人员。完成厅机关绿化维护项目≥1项;完成基础设施正常维修项目数≥1项;配备维稳安保人员≥2人;及时足额完成14人及以上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工资的支付;年度维修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高质量完成厅里绿化和维稳工作,保障了机关办公用房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0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6.88万元,资金执行率96.88%。
水利监督管理。开展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农饮办工作、水利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水利工程稽查、农村水电监督管理、节约用水管理、水利科技管理、国际河流管理、水资源管理等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检查频次≥85次,完成内部审计单位数量≥8个,完成检查报告数量≥3个,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提高节约用水意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防治水旱灾害、水土流失,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完成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完成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59.57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81.7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95.06万元,资金执行率80.82%。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8.36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8.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机动经费。机动经费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控制数≤6个,保证了水利工作正常开展,编制内增人、增编增加的支出,当年执行中新增不可预见的项目支出,当年预算已安排项目执行中出现的缺口等。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09.22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0.0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2.48万元,资金执行率48.04%。
水利规划编制。委托外部单位完成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大力提升我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各项目快速、顺利推进,为自治区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短板贡献力量。完成规划审查数量≥32个(套),完成报告数量2个,完成《易贡藏布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审查工作。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451.31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84.8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36.1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河长制湖长制经费。完成长江源、怒江源、易贡藏布、然乌湖等新增自治区级河湖的“一河(湖)一策” 修编、“一河(湖)一档”建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健康评价等基础工作;完成西藏自治区一河(湖)一策修编指南、河湖健康评价指南、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导则,《砂石价值认定和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以拉萨河和纳木错为试点,结合已编制的相关规划报告,采用业务信息上报、遥感影像信息提取、现场查勘等多种方式,对河湖自然属性信息和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开展多源数据整合和复核,更新完善“一河一档”;将自治区所有已完成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汇总整合到自治区河湖长制管理系统,满足水利部上图要求;完成10次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建立西藏河湖管理微信公众号,完成河湖长制科普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工作。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持续完善河湖基础数据,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与保护,严格规范采砂等涉水活动,整治侵占、破坏河湖行为,切实加强河湖管理,加快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河湖面貌持续好转。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492.25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92.2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通过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2022年度21个项目完成现场踏勘。共完成21个项目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及许可批复。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9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利行业业务工作费。安排水利业务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完成调研次数≥1次,完成调研报告≥3份,保障了驻京工作站基本运行。上年结转资金0.6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6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与农村供水成本测算分析。成立我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每年按期部署测算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测算工作进展,测算工作支撑单位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测算工作,确保测算分析工作的有序开展。完成《2022年西藏自治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上报≥2份建议、意见,完成30个及以上样点灌区实地测量,符合《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要求,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9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
绩效评价服务。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为实现绩效目标制定的制度以及采取的措施、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及效果等。通过绩效评价,全面摸清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查找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2022年完成3个批次的2021年水利发展资金绩自评现场考察工作,完成现场复核3次,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机制。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84.8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2.40万元,资金执行率50.00%。
水利事业发展。1.宣传新时期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法规政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防汛抗旱减灾、水环境生态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内容,形成全社会关注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2.通过组织开展多期培训,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人员业务管理及专业技能,推动水利行业发展,加强能力建设。3.长效提升水利行业人员职业能力。4.召开专项会议安排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使得培训(参会)人次达到≥906人次、培训(会议)天数≥84天、培训班次(会议次数)≥12次、培训课程数量≥72个、宣传数量≥50篇;完成西藏自治区地级市采砂规划第三方评估的全部工作内容。上年结转资金31.4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1.4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汛期防汛值班补贴。汛期各级防汛部门完成执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天气、水雨情、江河水势变化,掌握所辖范围内险情、灾情,及时上报情况,及时下达有关通知、预警信息,及时处置险情、灾情等,为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意见,确保防汛联系畅通,信息上传下达及时。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5.9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5.9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重点任务。完成历史办件50个取水许可证存量转换电子证照工作;完成七地(市)灌区、公共供水、工业、服务业、人工河湖补水等五个类型的第三批名录库;完成4个季度季报表复核及上报;完成综合年报表汇总、审核、验收,及时上报水利部;完成34个整改项目巩固提升,完成项目评估成果,并及时提交水利部验收。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43.91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130.32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74.2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组织自治区7地市74县区开展干旱灾害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负责所有数据图表成果汇集、质检审核和上报;编制自治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阶段成果报告;配合采购人进行咨询、评审、验收。开展米林、江达两个县水旱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工作;负责所有数据图表成果汇集、质检审核和上报;编制自治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阶段成果报告。上年结转资金117.95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17.9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2021年驻村生活补助。按照类区标准发放完成区(中)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上年结转资金2.5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5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宣传新时期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法规政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防汛抗旱减灾、水环境生态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内容,形成全社会关注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多期培训,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人员业务管理及专业技能,推动水利行业发展,加强能力建设;长效提升水利行业人员职业能力;召开专项会议安排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完成培训(会议)≥2天,培训(参会)人次达到≥200人次,培训班次(会议次数)≥3次,培训课程数量≥20项,宣传数量≥30篇。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37.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4.42万元,资金执行率39.72%。
水利行业创新协调经费。完成调研≥39次,完成协调≥27次。完成水利业务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完成整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22.89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1.76万元,资金执行率74.67%。
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2022年)。完成组织开展调查81个地市县区,完成检查报告1个,检查频次达到5次及以上。通过开展普查,摸清自治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各地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阶段成果报告。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49.3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94.43万元,资金执行率90.00%。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启动经费。完成编制普查报告1份,普查报告符合行业要求,普查报告具备针对性。完成风险普查工作,摸清我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各地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开展全区洪水灾害防治区划打好基础。上年结转资金88.7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88.7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制定。通过对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的制定,总结与分析西藏自治区水库运行管护和除险加固现状;针对国家有关政策和要求,编制完成全区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效益。完成报告编制3套,完成实施方案编制3套,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编制完成全区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效益。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西藏自治区水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完成探索建立西藏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使境内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参与水生态保护的意愿和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切实提高农牧民增收能力。完成上报建议≥1份,完成课题报告≥1份,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为3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主要河湖监测信息化及遥感应用数据服务。采用“遥感+地理信息”的技术,快速、全面地对河流湖泊开展遥感监测。定期对西藏自治区21个主要河湖的重点监管范围进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遥感监测与变化分析,提升河湖“四乱”监管效率与技术水平,为推进我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完成成果报告≥3份,审查或评估意见完成率达到100%,项目完成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对西藏自治区21个主要河湖的重点监管范围进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遥感监测与变化分析,有效提升河湖“四乱”监管效率与技术水平,为推进我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30.6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30.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利厅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2022年度驻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数量为2人,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在驻村工作点深入群众,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推动农村工作的进程,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村工作服务,为老百姓服务,推动基层人民发展。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18万元,资金执行率72.67%。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厅机关共2个驻村点、4名驻村队员生活补贴总资金10.66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3.42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0.66万元,资金执行率79.43%。
公益性岗位补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是支撑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生命线。为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及时准确发放和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足额发放。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12个月,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达23人。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85.45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85.32万元,资金执行率99.85%。
高龄老人健康补贴。为确保全区满80周岁以上寿星老人健康补贴及时足额兑现,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度晚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75万元,完成11人80-89周岁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的发放;完成1人90-99周岁人数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的发放。2022年下达资金0.69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0.1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75万元,资金执行率86.21%。
水利救灾资金。为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险情、灾情,及时有效排查、处置,需加强汛前防汛检查,抽查重点防洪工程运行情况和潜在溃决危险冰湖隐患排查,检查、督促各地(市)防汛抗旱物资储备及其他准备工作情况,是有效应对洪涝灾害、有效处置突发险情的重要前提。同时,要适时组织召开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会议,视情况需派出工作组赴各地督查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另针对目前我区干部群众对防汛抗旱工作的认识、防灾避灾意识偏低的现状,需切实加强防汛抢险、防灾避灾知识宣传等。完成采购防汛编织袋41万条,采购铅丝网片1.1万个,采购钢丝网兜0.6万个。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53.6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35.92万元,资金执行率95.00%。
巴登水电站工程。2007年8月由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水利厅、电力局共同编制完成《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同年通过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藏政函〔2008〕38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对〈西藏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规划〉的批复》),明确提出丁青县建设巴登水电站工程等规划方案。建设水利枢纽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房等,积极推进水利设施建设项目,提升我区水电开发能力。完成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新建大坝左岸防渗墙1处。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6636.06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365.60万元,资金执行率65.79%。
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
水保事业发展费。开展水土保持从业人员技术培训项目,提高从业人员培训效率及覆盖率,培养壮大人才队伍结构。开展世界环境日、宪法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提高水土保持工作社会影响力、认知度,增强全社会保护水土保持资源意识。完成年度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整编上报工作,完成年度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及刊印。在预期时间内完成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整编上报工作,完成了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及刊印100份。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土保持业务费。制定完成了2022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全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4次,完成检查126个项目;编制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及核查工作,提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亿元;对每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及时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许可。并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实现2022年度10个自治区级在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和11个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信息化监管,监管成果服务于行业管理和项目建设本身;完成了2022年度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消长分析评价,掌握全区2022年度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及分布变化情况;保障2个监测站点基础设施、软件硬件正常运转,正常采集数据。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1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1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土保持网络运行维护费。2022年已按要求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能够保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有效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9.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9.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共1驻村工作队、2名驻村队员生活补贴总资金4.14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11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14万元,资金执行率81.02%。
房屋维修办公楼及配套设施。需完成单位内部道路水泥砂浆硬化;需完成局办公楼窗户框更换;需完成局办公楼1-3楼的卫生间维修改造;需完成值班室改造。建设工程采购合同于2022年8月5日签订,后因疫情原因,在2022年只支付了该项目的40%,剩余的60%于2023年5月和6月分别支出。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04.7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1.91万元,资金执行率40.00%。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率目标确定与论证工作。西藏自治区水士保持率目标确定与论证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招标方式,于2022年11月23日通过竞争性磋商确定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成都山地灾害与环境研究所为技术服务中标单位,2022年11月25日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与中标单位签订了《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率目标确定与论证技术服务合同》,开展全区7地(市)、74县(区)2050年水土保持率远期目标值的确定,以及全区7地(市)、74县(区)水土保持率现状值及2025、2030、2035年水土保持率分阶段目标值的确定工作。水土保持率分解成果已通过水利部审核。目前我区水土保持率已分解到7地(市)74个县(区);水土保持率指标对科学评价各地(市)、县(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将起到积极作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2.9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2.32万元,资金执行率80.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022年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46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4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文事业发展费。为组织水文会议,建立水文行业管理制度,促进水文事业的发展;通过宣传水文条例及水法,增强人民群众对水文的了解,增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与利用的意识,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汇总的水量安全和水质监测、分析、评价为社会提供全面优质的水文情报预报服务。项目完成全区水文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宣传了水文条例及水法,增强民众对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意识,提升了群众对水文的了解,取得了显著成效。按期完成了工作任务及资金支付。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4.5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4.5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文水资源业务编制刊印费。高质量的完成《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西藏自治区地表水质量年报》《西藏水文》杂志编制工作,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实现水资源统一管理、规划、调度提供科学依据,为国民经济各部门开发利用水资源提供指导。通报上一年全区降水量、径流量、出入境水量≥1次;通报上一年全区分行业用水情况≥1次;通报上一年全区重要水事≥1次。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5.12万元,已经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9.57万元,资金执行率84.20%。
水文水质监测、监督费。制定年度国家重点水质站监督、监测计划;实施年度国家重点水质站监督监测计划;流域机构赴藏进行国家重点水质站监督监测实验室分析及数据报送,高质量的完成地表水国家重点水质站监测以及全区地下水监测工作。项目完成大部分水质监测站点的检测任务,由于疫情原因部分站点检测频次不足,于2023年完成。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5.4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5.35万元,资金执行率84.53%。
委托员经费。聘用委托员从事水文监测工作,收集水文资料。水文资料收集站点≥64处、委托员人数≥93人,及时完成工资发放和保险的购买。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99.5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99.5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文台站运行维护。不断加强测验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和先进仪器设备的更替投入;开展辖区水文(位)站、雨量站的日常监测、维护工作,收集水文基础资料。完成RTK采购数量1台/套,完成备品备件采购数430台/套,全站仪采购数量2台/套;完成水文站40处、中小河流水文(位)点77处、336处雨量站水雨情监测任务及维护工作,保障了水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水文监测能力。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761.32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14.86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73.80万元,资金执行率86.81%。
水文水质仪器检定费。完成对水文水质仪器的检定,确保仪器的精度。项目完成了水文局全系统的水文仪器检定,由于疫情原因,水质仪器检定未全部完成,将于2023年继续完成,保证了仪器设备的精确度,确保水文水质测量数据的准确度。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9.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9.50万元,资金执行率67.24%。
西藏水文局聘请法律顾问费。其他单位在我区非法建立水文站、测验河段受人类活动影响等问题方面提供法律服务,理顺我区站网建设等程序,确保临时用工人员的利益,提高水文的社会地位,确保我区水文持续健康发展。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水文职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保障下运行,保障了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9.6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6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文水质运行维护(修)费。对全区水文水质运行系统进行维护,确保了系统的正常运行,达到了预期目标,余质保金于2023年支付。完成系统维护次数≥2次,完成硬件采购(维护)数量≥4个,确保系统故障率≤10%;系统验收合格率≥90%。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01.64万元及上年结转资金21.69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21.34万元,资金执行率99.11%。
西藏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县级行政区地下水监测全覆盖,全面提升地下水监控面积和监测密度,基本实现地下水监测、评价和预警等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支撑地下水资源监管、评估、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的服务能力。项目完成了计划工作任务,资金支付及时,实现了地下水监测、评价和预警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了地下水资源的服务能力。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环境监测中心复查换证经费。为确保区水环境监测中心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做好国家资质认定复查换证评审工作,为西藏的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撑。高效完成复查换证工作。项目已完成80%,由于疫情原因,专家无法进藏开展工作,部分任务于2023年完成。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2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6.64万元,资金执行率83.20%。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共2个驻村点、4名驻村队员。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9.7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9.7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节水工程维修改造,打造节水环保单位,建设节约型社会。完成办公楼节水布局改造≥1处,完成卫生间改造数量≥3个,完成卫生间节水器具≥6个;完成草坪节水喷灌(网)38个;完成节水器具更换≥160个;完成节水改造面积1935平方米;完成供水管道150米,计量水表安装12个;完成制作节水宣传标语横幅≥25个。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7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6.13万元,资金执行率94.47%。
西藏自治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运作维护费。2022年西藏自治区国控水资源项目监测系统运行维护项目是由西藏自治区国控水资源非灌区即用水户在线监测设备构成,其中包含148个内网监测站点及16个外网监测站点设施设备。项目完成了158处水资源监测站点,1处水质自动监测点,达到了要求的合格率,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实实在在提升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为上级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依据。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4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周转房维修。对周转房进行维修维护,保障职工住房安全。该项目于年底才进行招标工作,2022完成了部分工程项目,剩余部分项目到2023年才能完成。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10.8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6.59万元,资金执行率33.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0.3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0.3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西藏自治区水文监测及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新建索县、洛隆、江达3处水文巡测中心站;改建亚东1处水文巡测中心;新建察瓦龙、底雅、陈塘、里孜、玉来、拉郊、雁石坪、吉隆口岸、樟木口岸等9处水文站;改建普兰、扎达、拉孜、奴下、那曲、拉萨、易贡、东久、白朗、南木林、库堆、朗玛、加玉、拉康、索县、比如、排龙、察隅、曲孜卡等19处水文站;新建丹东、罗玛、班公湖、色林错、顿久寺等6处水位站。建设完成各类水文站40处,完善西藏自治区跨界河流水文站网,进一步提升水文测报能力。上年结转资金13.2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3.24万元,资金执行率 100.00%。
全国水文实验站西藏自治区翁果白地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翁果水文实验站,新建断面桩2个、基线桩2个、断面标志杆2个、断面标志牌1个、保护标志牌1个、基本水准点2个、校核水准点1个、测站标志1处、观测道路500m、台阶路20m、护岸125m、断面整治50m、18m钢结构水文测桥1座、直立水尺2根、雷达水位计门式支架1处、浮子水位计台1处、降水蒸发观测场1座、生产业务用房270.4㎡、拆除生产业务用房220㎡、并新建水电及站院附属设施等;购置手持式电波流速仪、非接触雷达流量计、雷达水位计、巡测车等仪器设备78台(套)等。白地水文实验站,新建断面桩2个、保护标志牌1个、基本水准点2个、校核水准点1个、测站标志1处、台阶路20m、护岸60m、直立水尺3根、雷达水位计门式支架1处、浮子水位计台1处、降水蒸发观测场1座、20㎡蒸发池1座、改造20㎡蓄水池1座、并新建水电及站院附属设施等;购置雷达水位计、浮子水位计等仪器设备52台(套)等。2022年需支付项目设计费4.14万元,完成一标段竣工验收及质保金的支付。上年结转资金4.1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1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2020年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周转房维修项目。项目于2021年完工,目前项目运行状况良好,且质保期满,本次申请资金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质保金支付。项目完工,运行状况良好,且质保期满,2022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质保金支付。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59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5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为做好水毁灾损水利设施修复相关工作,确保安全度汛;水文测报设施设备修复1套,排查消除防洪安全隐患1处。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37.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00万元,资金执行率0.00%。
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改建昌都、奴各沙2处水文站,新建米林、背崩、八一3处水位站测流能力建设,购置仪器设备等。该项目资金为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的尾款,已按合同如期完成支付。上年结转资金1.35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3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4.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
水利枢纽工程事业发展费。聘请常年法律顾问2名,开展工程合同、人事合同、规章制度审查,单位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等;组织下游“三县一区”政府副县长及水利局局长召开春灌供用水洽商会,完成年楚河流域2022年度春灌供用水计划编制及会议水情年报等,完成满拉、冲巴湖水库责任人公示牌及周边宣传展板更换;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按各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时学分,参训人员均达到合格要求;根据实际补充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为满管局提供后勤保障。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1.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1.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主要包括办公自动化系统维护费,大坝监测网络维护费,满拉、冲巴湖水库视频监控光纤通道租用费,水情自动测报及远程网络监控运行费及满拉水利枢纽工程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评测费五个项目。保证全年度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满拉水利枢纽工程和冲巴湖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大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满拉水利枢纽工程信息系统安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相关等级保护要求。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6.1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6.1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修养护费。一是对满拉水库溢流堰堰面、泄洪洞底板、边墙混凝土修复,对冲巴湖水库管理站房屋屋顶防水、电缆、启闭机等进行维修维护;二是新建界桩90个;三是主河道及升压站清淤7832立方米;四是平洞段底板、边墙、侧槽段底板、WES型堰面混凝土203立方米;五是采购满拉、冲巴湖水库必备的防汛物资。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85.82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85.8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共对1个驻村点、3名驻村队员生活发放生活补助资金。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8.8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8.8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公益性岗位补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是支撑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生命线。为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及时准确发放和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足额发放,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12个月,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达4人。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6.72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6.72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022年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0.9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2021年驻村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发放2021年1个驻村点、3名驻村队员生活发放生活补助资金0.84万元。上年结转资金0.8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8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5.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西藏水利》杂志编辑发行费。每年完成《西藏水利》印刷出版发行工作,共两期,每期刊登学术论文约20篇,每期出版1000本;促进我区水利系统技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推广;加强我区人民对水利事业发展的认识;展现水利发展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成果。西藏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西藏水利》杂志投稿,编辑部对稿件内容进行审核编辑,编辑部组织人员对稿件内容进行校核,编辑部对杂志进行出版印刷并发行。完成年度出版两期,共出版2000册。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3.0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3.0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三标一体认证及培训。完成2022年度三标一体认证及培训等相关工作,以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改造传统认证模式,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系统性升级,带动企业质量管理的全面升级。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2022年度“三标一体”认证、培训,实际完成情况良好。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42.67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42.67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拉萨市蔡公堂节水增效灌溉试验示范项目。试验在拉萨市蔡公堂乡灌溉实验站试验田中进行,在灌溉示范区内进行不同农作物的灌溉定额试验,试验作物选用当地优质品种青稞、小麦、油菜,针对青稞、小麦和油菜在不同生育期间需水量进行试验设计,探讨不同生育期需水量和产量的关系,利用彭曼公式计算青稞、小麦与油菜生育期内作物蒸发蒸腾量,计算出作物需水量。由青稞、小麦与油菜生育期内有效降水量和实际缺水量可以得出净灌溉定额,并算出青稞、小麦与油菜灌溉定额。已完成2022年度冬小麦、青稞、油菜等作物的耗水量及水分利用率,通过试验得出本年度冬小麦需水量为365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77;青稞灌溉需水量为250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97;油菜灌溉需水量180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46。试验得到了所需作物在当前水平年下的灌溉定额及灌溉制度。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0.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及局域网维护费。由软件开发商根据合同约定对该单位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软件升级和模块更新服务,单位已建办公局域网由外委技术服务公司承接日常管理和维护。2022年完成对单位已建综合信息系统由软件开发商公司提供升级和日常维护服务。本项目涉及资金10.25万元,其中: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00万元,单位资金5.25万元,均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0.25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完成对2个驻村点、5名驻村队员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5.04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5.04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022年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39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3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6.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抢险及待命费。圆满完成各项防汛抗旱抢险等工作任务,完成防汛抢险技术指导与推广宣传的职责,完成聘请全年法律顾问。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73.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73.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防汛抗旱物资分库管理费。本项目费用用于支付3名库管员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东郊仓库办公、水电、物资倒垛等运行费、仓库维护维修费以及培训费等。完成监督各分库管理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职责,完成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达到整体目标任务。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69.09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69.09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运行维护费。有效保障单位办公网络运行畅通;保障办公楼、职工周转楼、院内各消防设施发挥效用;提高院内绿化及生态环境,维护院内草坪绿化2200㎡,维护院内树木达到63棵,树木及草坪存活率达到95%及以上。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7.4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7.4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按照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完成机关节水设备改造,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机关节水设备改造,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18.0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18.0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022年公务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0.9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9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公益性岗位补助。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就业补助资金是重要的民生资金,是支撑就业政策落实和工作开展的生命线。为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及时准确发放和保障公益性岗位经费足额发放,2022年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12个月,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达2人。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0.3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3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配套设备费。为了完成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仓储管理、物资调运和新设备、新技术的引进与培训、演练等工作。进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装卸效率,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储得好、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防汛抢险物资保障能力的提高。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77.36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77.36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7.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护(修)费。水工建筑物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内容为:大坝、泄洪兼导流洞、引水发电系统、右岸高边坡和输水灌溉洞等建筑物的安全监测设备的维护、数据观测和整编分析、结构强震观测系统的数据观测和资料分析、安全监测自动化系统的运行维护等,为旁多水库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旁多水库防汛及岁修项目主要实施内容:对旁多水库挡水坝坝前浆砌石、干砌石护坡(枯水期冻涨区域)进行维修;对挡水坝坝顶防浪墙真石漆(原防浪墙真石漆检测取样等原因局部脱落)进行翻新;对挡水坝左右岸两岸边坡截水沟及公路排水沟清理与疏通维护维修;灌溉输水洞进口至挡水坝半高墙翻新(公路运行、边坡坠石等原因破坏);灌溉输水洞进口公路以上高边坡局部崩塌需维护维修及新增300m截水沟;枢纽区各隧洞进口闸室、导流洞出口闸室及备用发电机房照明线路、灯具更换,灌浆廊道照明灯具维护维修。
水情自动测报监控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内容:对旁多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进行系统软件升级改造。同时,安排专人负责测站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日常维修养护费项目实施内容:闸门维修养护、启闭机维修养护、附属设施维修养护、检修闸门维修养护、自备发电机组维修养护等、电器元件维修养护、钢丝绳保养。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水环保项目实施内容:旁多水利枢纽工程700亩水环保项目的维护工作,其中:杨树2731株施肥及防虫,柳树2801株施肥及防虫,紫花苜蓿153亩修剪,冰雪玫瑰40万株浇水、施肥、打药及除杂草,坝下弃渣场草坪修剪,旁多拉萨基地绿化维护。
2022年正常维护旁多水库,不断发挥水利枢纽的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的综合效益,确保了工程安全可靠的运行。上年结转资金0.08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0.08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护(修)费。确保旁多水利枢纽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枢纽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综合效益,保证下游100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整个拉萨城区的防洪安全。旁多水利枢纽工程2022年度安全运行,发挥水利枢纽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综合效益,保证下游100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整个拉萨城区的防洪安全。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278.51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240.42万元,资金执行率86.32%。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事业管理费。办公自动化运行维护费项目实施内容为:更换配件、维护办公信息网络系统设备、维护财务软件等;广告宣传费项目实施内容为:每年制作展板、标语、横幅以及宣传小册子等,宣传行业法律法规,在库区警戒线悬挂警示标语等内容;办公设备采购费项目实施内容为:每年分批采购和更新维护部分办公电子设备和办公家具;法律顾问费项目实施内容为:聘请法律顾问对旁管局合同及可能产生的法律方面的问题咨询及培训。依靠办公自动化,法律顾问,人员培训,宣传等,保障了旁多水利枢纽工程2022年安全正常运行。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34.80万元,已全部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34.80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2022年共完成对1个驻村点、2名驻村队员发放生活补助资金5.53万元。2022年自治区财政厅下达资金5.53万元,已全部到位,截止2022年12月31日,已执行预算资金5.53万元,资金执行率100.00%。
四、自评结果总体实施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
水利运行维护(修)费。保障保证水利厅政务网络、电信网络、监控视频网络、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各信息系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中小河流监测系统、异地视频会商系统、水利内外网的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完成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各信息系统、水资源监控管理信息平台、全国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中小河流监测系统的等保测评工作。 水利执法经费。完成检查频次≥36次,完成3个及以上检查报告;抽检覆盖率达到95%及以上,执法监督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促进自治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更高质量的发展。
厅机关公有住房维修改造。完成厅机关公有房屋维修工程。完成电梯维修1项,完成变压器更换1套,完成化粪池维修及地面硬化1项,完成食堂维修1项,年度维修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90%,确保了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保障机关办公用房安全。
水利厅党建活动经费。党建活动会议参会人数达到180人及以上,党建活动召开会议30次及以上,党建活动组织覆盖率95%及以上,高质量地完成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指导所属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管理以及党员、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统战工作;协助厅党组管理机关各党支部和群众组织。
水利综合设施运行保障费。完成对部分太阳能热水器、水表、水管、电线、电路设备、照明、道路破损、排水系统等基础设施的维护维修,年度维修项目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保障了机关办公用房安全;及时足额完成≥14人公益性岗位及聘用人员工资的支付。
水利监督管理。完成检查频次≥85次,完成内部审计单位数量≥8个,完成检查报告数量≥3个,项目的实施有效保护水资源生态环境,提高节约用水意识,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防治水旱灾害、水土流失,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牧区水利、农村水利、农村水能资源开发、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完成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重大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完成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17辆公务用车的车辆保险参保,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
机动经费。完成保证水利工作正常开展,编制内增人、增编增加的支出,当年执行中新增不可预见的项目支出,当年预算已安排项目执行中出现的缺口等的目标。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控制数≤6个(套),调剂支出的项目符合相关要求、项目验收合格率≥95%。
水利规划编制。委托外部单位完成相关技术审查工作,大力提升水利厅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有助于各项目快速、顺利推进,为自治区补齐基础设施薄弱短板贡献力量。完成规划审查数量≥32个(套);完成报告数量2个及以上;完成《易贡藏布流域综合规划》及规划环评报告编制、审查工作。
河长制湖长制经费。完成长江源、怒江源、易贡藏布、然乌湖等新增自治区级河湖的“一河(湖)一策” 修编、“一河(湖)一档”建立、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和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健康评价等基础工作;完成西藏自治区一河(湖)一策修编指南、河湖健康评价指南、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指南、河道采砂规划编制导则,《砂石价值认定和非法采砂危害防洪安全评估认定办法》;以拉萨河和纳木错为试点,结合已编制的相关规划报告,采用业务信息上报、遥感影像信息提取、现场查勘等多种方式,对河湖自然属性信息和河湖长制管理信息开展多源数据整合和复核,更新完善“一河一档”;将自治区所有已完成管理范围划定成果汇总整合到自治区河湖长制管理系统,满足水利部上图要求;完成10次自治区河湖长制工作培训;建立西藏河湖管理微信公众号,完成河湖长制科普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等工作。完成审查和评估意见达到27份及以上,完成项目成果报告(一河(湖)一策方案)达到40份及以上。
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评审。通过采取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对2022年度21个项目完成现场踏勘;共完成21个项目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审查及许可批复,审查质量合格率≥98%。
水利行业业务工作费。完成安排水利业务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完成调研次数≥1次,完成调研报告≥3份,保障驻京工作站基本运行。
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与农村供水成本测算分析。按照《全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技术指导细则》,在30个样点灌区选择典型田块,通过实地测量样点灌区年净灌溉用水总量和毛灌溉用水量,计算各样点灌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以样点灌区测算值为基础,推算全区大、中、小型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根据全区大、中、小型灌区的毛灌溉用水量和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加权平均得到全区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并完成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报告。完成课题报告≥1项,上报建议、意见数量≥2份,完成30个样点灌区实地测量,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研究成果按时结题率≥90%。
绩效评价服务。完成3个批次绩效评价,完成现场复核3次,完成通过学习和借鉴水利部和相关部门的有效做法,参照其他省市绩效评价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结合西藏水利资 金管理工作实际,通过2-3年的努力,力争形成较为完善的水利资金绩效评价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工作机制,确保绩效评价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确保转变政府职能与服务型政府要求相适应的目标。
水利事业发展。完成宣传新时期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法规政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防汛抗旱减灾、水环境生态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内容,形成全社会关注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多期培训,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人员业务管理及专业技能,推动水利行业发展,加强能力建设。长效提升水利行业人员职业能力。召开专项会议安排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使得参加培训(参会)人次≥906人次、培训(会议)天数≥84天、培训班次(会议次数)≥12次、培训课程数量≥72个、宣传数量≥50篇,培训人员合格率≥95%;完成西藏自治区地级市采砂规划第三方评估的全部工作内容。
汛期防汛值班补贴。汛期各级防汛部门执行24小时值班,及时掌握天气、水雨情、江河水势变化,掌握所辖范围内险情、灾情,及时上报情况,及时下达有关通知、预警信息,及时处置险情、灾情等,为同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意见,确保防汛联系畅通,信息上传下达及时。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年度考核重点任务。(1)完成历史办件50个取水许可证存量转换;自备水类、水资源配置类、公共事业类、河道内生产类,所有纸质取水许可证存量转换电子证照工作全面完成。(2)完成七地(市)灌区、公共供水、工业、服务业、人工河湖补水等五个类型的第三批名录库;完成4个季度季报表复核及上报;完成综合年报表汇总、审核、验收,及时上报水利部。(3)完成34个整改项目巩固提升,完成项目评估成果,并及时提交水利部验收。
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完成编制普查报告数量1篇,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完成风险普查工作,摸清自治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各地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为有效开展水旱灾害防治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
2021年驻村生活补助。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按照类区标准发放完成区(中)直单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补助发放及时性达到100%。
业务能力提升专项。完成宣传新时期水利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自治区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水利法规政策、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成就、水利管理体制改革、防汛抗旱减灾、水环境生态保护、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水利行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等内容,形成全社会关注水利、关心水利、支持水利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通过组织开展培训,进一步加强水利行业人员业务管理及专业技能,推动水利行业发展,加强能力建设。长效提升水利行业人员职业能力。召开专项会议,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水利行业创新协调经费。完成调研≥39次,完成协调≥27次,完成水利业务工作计划和任务,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并完成整改,保证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推进水利实现又好又快地发展。
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2022年)。完成组织开展81个地市县区干旱灾害调查、洪水灾害重点隐患调查,完成检查报告≥1个,检查频次达到≥5次,抽检覆盖率达到100%,普查报告具备针对性。通过开展普查,摸清我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各地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编制完成自治区第一次水旱灾害风险普查工作阶段成果报告。
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启动经费。完成编制普查报告1份,普查报告符合行业要求,普查报告具备针对性。完成风险普查工作,摸清自治区水旱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全区各地水旱灾害综合风险水平。
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制定。完成报告编制3套,完成实施方案编制3套,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00%。编制完成全区水库除险加固及运行管护实施方案,为保障水库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西藏自治区水生态保护补偿方案。完成上报建议1份,完成课题报告1份,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完成探索建立西藏水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使境内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参与水生态保护的意愿和实际行动进一步加强,切实提高农牧民增收能力。
主要河湖监测信息化及遥感应用数据服务。完成成果报告3份,审查或评估意见完成率达到100%,项目完成率达到100%,项目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完成对西藏自治区21个主要河湖的重点监管范围进行“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遥感监测与变化分析,有效提升河湖“四乱”监管效率与技术水平,为推进我区河湖“清四乱”工作常态化监管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水利厅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2022年度驻村第一党支部书记数量为2人,在党组的正确领导下, 在驻村工作点深入群众,开展强基础惠民生活动,推动农村工作的进程,推动扶贫工作的顺利进行,为农村工作服务,为老百姓服务,推动基层人民发展。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完成按照类区标准发放单位4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公益性岗位补助。公益性岗位补助人数达23人,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12个月,岗位补贴准确发放率达到100%,公益性岗位社保准确缴纳率达到100%,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足额、及时准确发放,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完成11人80-89周岁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的发放;完成1人90-99周岁人数高龄老人健康补贴的发放,健康补贴发放准确率达到100%,健康补贴足额发放率达到100%,使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度晚年。
水利救灾资金。完成采购防汛编织袋41万条,采购铅丝网片1.1万个,采购钢丝网兜0.6万个,验收合格率达到100%。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为汛期抢险救援应急需求提供保障,强化汛期防灾减灾和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提高防治水平,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有力应对严峻的地质灾害形势,防范地质灾害、洪涝、旱灾等自然灾害及次生灾害的发生,为防灾减灾救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巴登水电站工程。完成电站总装机容量2000千瓦,新建大坝左岸防渗墙1处,建设任务量完成率及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设计施工符合国家建设标准;项目被审计、督查、巡视等检查出支出问题比例为0%。巴登水电站的实施,使项目区域内的工农业生产得到较大幅度增长,增加项目区就业人数,同时,由于电站工程的实施,将使项目区内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间接制止了项目区农牧民过度砍伐造成水土流失、破坏生态环境。
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
水保事业发展费。在预期时间内完成了中国水土保持公报基础资料整编上报工作,完成了2021年度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编制及刊印100份,对水保相关单位参考率有所提高。
水土保持业务费。制定了2022年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开展全区大中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专项监督检查4次,完成检查126个项目;编制了全年监督检查工作总结报告; 对生产建设项目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及核查工作,提高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3亿元;对每个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及时提出技术评审意见,做到了及时受理、及时审查、及时许可。并将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到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系统。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监管实现2022年度10个自治区级在建重点生产建设项目和11个国家重点治理工程信息化监管,监管成果服务于行业管理和项目建设本身;完成了2022年度水土保持动态监测与消长分析评价,掌握全区2022年度水土流失类型、面积、强度及分布变化情况;保障2个监测站点基础设施、软件硬件正常运转,正常采集数据。
水土保持网络运行维护费。完成购买设备数量12台,购买打印机6台,系统正常运行天数达365天,验收合格率达到100%,24小时运行畅通,检修合格率达到95%。2022年已按要求完成办公设备采购工作,能够保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转,为业务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有效的提高了工作的效率。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按照类区标准发放单位2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房屋维修办公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采购合同于2022年8月5日签订,后因疫情原因,2022只完成部分项目主体施工,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只支付了该项目款项的40%,剩余的60%于2023年5月和6月分别支出。
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率目标确定与论证工作。水土保持率分解成果已通过水利部审核。目前我区水土保持率已分解到7地(市)74个县(区),审核通过率达到100%,指标合格率达到100%,水土保持率指标对科学评价各地(市)、县(区)水土保持工作成效将起到积极作用。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5辆公务用车保险的参保工作,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
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水文事业发展费。完成培训(参会)≥50人,完成培训(会议)≥10天,完成培训班次(会议次数)≥2次,完成培训课程≥2节,领导批阅≥3次,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项目完成全区水文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宣传了水文条例及水法,增强民众对水资源的保护和节约意识,提升了群众对水文的了解,取得了显著成效。
水文水资源业务编制刊印费。通报上一年全区降水量、径流量、出入境水量≥1次,通报上一年全区分行业用水情况≥1次,通报上一年全区重要水事≥1次,评审合格率达到95%及以上。项目完成了水资源公报、西藏水文的编制、刊印,由于疫情原因,地表水质量年报资料收集不全,于2023年完成。
水文水质监测、监督费。完成制定年度国家重点水质站监督监测计划;项目参与人数≥46人,数据监测次数达到≥10次,合格率≥95%,领导批示或阅卷1次,项目完成大部分水质监测站点的检测任务,由于疫情原因部分站点检测频次不足,于2023年完成站点检测。
委托员经费。水文资料收集站点≥ 64处、委托员人数≥93人,及时完成工资发放和保险的购买。收集资料合格率达到80%及以上;受聘人员符合要求达到80%及以上。该项目的实施提高了农牧民就业率、为防汛抗旱决策提供依据,提升水文影响力,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水文台站运行维护。完成RTK采购数量1台/套,完成备品备件采购数430台/套,完成全站仪采购数量2台/套,设备合格率达到100%;完成水文站40处、中小河流水文(位)点77处、336处雨量站水雨情监测任务及维护工作,设备正常运行率达到100%,保障了水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水文监测能力。
水文水质仪器检定费。项目完成了水文局全系统的水文仪器检定;由于疫情原因,水质仪器检定未全部完成,将于2023年继续完成水质仪器检定工作,保证了仪器设备的精确度,确保水文水质测量数据的准确度。
西藏水文局聘请法律顾问费。法律顾问坐班≥6次,日常法律咨询≥90次,聘请的法律公司具备相应的资质,起草审查合同符合规范。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提升水文职工的法律意识,确保各项工作在法律保障下运行,保障了水文事业的健康发展。
水文水质运行维护(修)费。完成系统维护次数≥2次,完成硬件采购(维护)数量≥4个,确保系统故障率≤10%,系统验收合格率≥90%。对全区水文水质运行系统进行维护,确保了系统的正常运行。对已建设的光纤专线保障畅通,实现了西藏自治区与水利部、长江委、云南省及全国兄弟省份单位通讯,全区各类站点雨水情数据共享,为全年报汛任务提供通讯保障。
西藏自治区国家地下水监测二期工程可行性报告编制。完成可研报告10份,完成可研附表10份,完成可研附图10份,完成可研图集10份,可研报告合格率达到100%,领导批阅次数达到4次。项目完成了计划工作任务,资金支付及时,实现了地下水监测、评价和预警业务流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全面提升支撑地下水资源监管、评估、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的服务能力。
水环境监测中心复查换证经费。参与该项目的工作人员≥20人,工作天数≥200天。截至年底该项目已完成80%,由于疫情原因,专家无法进藏开展工作,部分任务于2023年完成。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完成按照类区标准发放单位4名驻村工作队员的生活补助,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完成办公楼节水布局改造≥1处,完成卫生间改造数量≥3个,完成卫生间节水器具更换≥6个,完成新建草坪节水喷灌(网)38个,完成节水器具更换≥160个,完成节水改造面积1935平方米,新建供水管道150米,计量水表安装12个,完成制作节水宣传标语横幅≥25个,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建设节水型单位,节约了水资源,保护了生态环境。
西藏自治区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运作维护费。项目完成了158处水资源监测站点,1处水质自动监测点,设备合格率达到了≥90%,经费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实实在在提升了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为上级决策提供了科学的数据依据。
周转房维修。完成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200平方米;受疫情影响,该项目于年底才进行招标工作,2022只完成了部分工程项目。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1辆公务用车保险的参保工作,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
西藏自治区水文监测及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完成了40处水文站点建设,整改了15处水文站点,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已完工工程质量核定率达到95%及以上。及时完成了资金支付,有效地提升水文测报能力。
全国水文实验站西藏自治区翁果白地水文实验站建设项目。完成气象检测项目6个,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设施正常运转率达到100%。项目受益人数≥30000人,建筑综合利用率高,测站正常运行年限≥5年。进行西藏水文实验站设施建设,对该地区的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区域经济稳定发展、防洪减灾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必将产生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2020年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周转房维修项目。完成5栋周转房的维修,维修周转房厨房间数达15间及以上,质保期内不出现质量问题≤1项,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达到100%,运行状况良好,且质保期满,2022年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质保金的支付。
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该项目资金于年底下达,该项目2022年未能实施。
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完成建设(改造、修缮)工程5处,竣工验收合格率≥98%,项目设计变更率≤5%,项目按计划竣工率达到100%,项目按计划支付率达到100%。该项目资金为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一期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费的尾款,已按合同如期完成支付。
4.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
水利枢纽工程事业发展费。1.完成科学用水及普法教育宣传12次,培训(参会)人次≥10人次,培训(会议)天数 ≥10 天,各类宣传资料有效使用率≥95%,课程设置内容符合实际需要,培训合格率≥90%,项目按预定进度完成率≥100%,通过组织开展培训、按各专业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取得相应学时学分,参训人员均达到合格要求。2.聘请常年法律顾问2名,开展工程合同、人事合同、规章制度审查,单位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等。3.组织下游“三县一区”政府副县长及水利局局长召开春灌供用水洽商会,完成年楚河流域2022年度春灌供用水计划编制及会议水情年报等,完成满拉、冲巴湖水库责任人公示牌及周边宣传展板更换。4.根据实际补充办公用品及办公耗材,为满管局提供后勤保障。
信息系统运行及维护费。光纤通道正常运行天数为365天,每年办公、大坝监测、水情监测网络使用正常天数为365天,每年信息化系统使用正常天数为365天,系统故障率≤10%,信息化网络稳定运行率≥95%,信息化系统稳定运行率≥95%。
保证全年度办公自动化系统正常运行,保障满拉水利枢纽工程和冲巴湖水库水情自动测报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大坝监测系统正常运行。满拉水利枢纽工程信息系统安全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22239-2008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相关等级保护要求。 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修养护费。1.根据满拉水利枢纽工程管理和水毁实际,对满拉水库溢流堰堰面、泄洪洞底板、边墙混凝土修复,完成满拉电站升压站背后冲沟及主河道清淤7832立方米。2.根据冲巴湖水库日常运行管理和水毁实际,完成对冲巴湖水库管理站房屋屋顶防水、电缆、启闭机等进行维修维护。3.完成水泵、块石、桩木、电缆等大二型水库必备的防汛物资的采购,提升满拉水利枢纽工程和冲巴湖水库安全度汛保障能力。4.完成满拉及冲巴湖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的划界工作,并编制完成划定报告及成果图册。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及时准确发放3名驻村工作队员生活补助,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
公益性岗位补助。满管局有4人是公益性岗位,完成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12个月,岗位补贴准确发放率达到100%,公益性岗位社保准确缴纳率达到100%,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足额、及时准确发放,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辆公务用车保险的参保工作,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的出行安全。
2021年驻村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按照90元/天的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完成3名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的发放,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
5.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西藏水利》杂志编辑发行费。西藏水利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西藏水利》杂志投稿;编辑部对稿件内容进行审核编辑,编辑部组织人员对稿件内容进行校核;完成《西藏水利》杂志出版两期,共出版2000册及以上。促进我区水利系统技术交流以及科研成果推广,加强我区人民对水利事业发展的认识,展现水利发展在西部大开发中的成果的目标。
三标一体认证及培训。举行培训班次9次,培训人数达到312人,培训天数达到11天,举行培训课程数量达到13门,软件采购及维护19次,审核人数3人,审核天数3天,项目现场审核1次,培训人员合格率达到≥80%,系统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认证审核合格率达到100%。贯彻执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和管理,2022年度“三标一体”认证、培训,实际完成情况良好。
拉萨市蔡公堂节水增效灌溉试验示范项目。完成上报建议、意见1个,完成研究报告1份,灌溉样区试验数据达标率达到98%,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已完成2022年度冬小麦、青稞、油菜等作物的耗水量及水分利用率,通过试验得出本年度冬小麦需水量为365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77;青稞灌溉需水量为250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97;油菜灌溉需水量180立方米/亩,水分利用率0.46。试验得到了所需作物在当前水平年下的灌溉定额及灌溉制度。
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升级维护及局域网维护费。完成对单位已建综合信息系统由软件开发商公司提供升级和日常维护服务。年度系统开发或维护数量达到250台,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率达到98%,系统故障率小于5%,系统故障排除时间控制在5小时以内,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在40分钟以内。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和《全区干部驻村工作方案》(藏组发〔2022〕169号)文件要求,按照110元/天的补助资金发放标准,完成5名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的发放,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13辆公务用车保险的参保工作,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
6.西藏自治区防汛机动抢险队
防汛抢险及待命费。圆满完成各项防汛抗旱抢险等工作任务,完成防汛抢险技术指导与推广宣传的职责。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30号)文件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藏政办发﹝2017﹞73号)文件,聘请律师全年共开支8万元。完成汛前检查、宣传次数达到5次及以上,项目完成率达到100%,宣传资料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防汛抗旱物资分库管理费。完成监督各分库管理费使用情况,确保经费专款专用职责。完成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达到整体目标任务。完成检查频次达到10次及以上,完成检查报告10个及以上,抽检覆盖率达到100%。
运行维护费。有效保障单位办公网络运行畅通,保障办公楼、职工周转楼、院内各消防设施发挥效用,提高院内绿化及生态事业,维护院内草坪绿化2200㎡,维护院内树木达到63棵,树木及草坪存活率达到95%及以上。
节水型单位达标建设。完成机关节水设备改造,增强节水意识,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完成节水建设(改造、修缮)工程量达到3000平方米,完成建设(改造、修缮)节水工程4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率达到100%,该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受益人数达到100人及以上。
车辆保险。完成单位2辆公务用车保险的参保工作,保障单位公务用车正常运行,保障单位公务用车出行安全。
公益性岗位补助。该队公益性岗位2人,完成公益性岗位补助发放月数为12个月,岗位补贴准确发放率达到100%,公益性岗位社保准确缴纳率达到100%,保障了公益性岗位人员经费足额、及时准确发放,调动了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积极性。
防汛抗旱应急物资储备管理配套设备费。完成了防雷设施安装,有效消除雷击导致的安全隐患,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和机械设备安全。进一步提高西藏自治区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中心装卸效率,确保防汛抗旱物资“储得好、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防汛抢险物资保障能力的提高。完成购置设备304台(套),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98%,设备故障率≤10%,设备质量合格率达到100%。
7.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护(修)费。完成为正常维护旁多水库,不断发挥水利枢纽的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综合效益,确保工程安全可靠的运行的目标。主要完成水库维修养护长度80公里,水量调度方案、年度水量调度计划数量2个,水情信息收集量365批次,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每年正常运行天数365天。水资源监测监控设施可用率达标,系统故障率低于设定标准。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运行维护(修)费。完成7套金属结构及控制设施维修养护,完成水库维修养护长度达到20公里,水库岁修汛前及汛后优质率达到≥95%、系统故障率≤5%。保障了旁多水利枢纽工程2022年度安全运行,发挥水利枢纽灌溉、发电、防洪、供水综合效益,保证下游100万人口的生命财产安全及整个拉萨城区的防洪安全。
旁多水利枢纽工程事业管理费。依靠办公自动化,法律顾问,人员培训,宣传等,保障了旁多水利枢纽工程2022年安全正常运行。完成检查报告5个,检查频次达到12次,办公设备正常使用率达到95%,抽检覆盖率达到95%。
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驻村工作队队员生活补贴标准的通知》(藏财预〔2021〕15号)文件要求,完成1名驻村队员生活补助的发放,补助资金发放率达到100%,完成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生活保障的目标。
(二)部门评价中的难点和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些部门仍存在对评价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的情况,主要由于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尚未紧密挂钩,对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不到位。
(2)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应进一步细化支出计划、挂图作战,落实预算执行进度承诺保证机制,以此作为督导和考核预算执行责任的依据。深刻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意义,坚决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动作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有效推动绩效评价开展。2022年度将预算项目支出全部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实现了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覆盖。
(二)提升绩效目标编制质量,通过“一对一”审核,所有编制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的要求,为今后顺利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打好基础。
(三)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模式。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协助完成部分事务性工资,对2022年预算项目开展全面绩效评价工作,有力保障了绩效评价质量。
(四)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机制。目标编制和结果运用是一首一尾的两个关键环节,结果运用即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终点又是起点,同时,建立健全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机制,对于评价结果不好的,原则上不予安排或调减预算,评价结果好的,继续支持或优先安排;探索建立预算绩效报告制度,将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报告、评价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公众监督,提高公益性项目成果利用程度;加大绩效问责力度;真正将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单位考核范畴。通过以上措施,倒逼预算单位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合理申报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下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的思路和举措
(一)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监督管理,对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滞留,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资金安全。
(二)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改善各项培训事宜,重新认识培训,纠正认识偏差,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和评价。不断完善绩效工作,使各人员适应业务发展需求。
(三)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绩效管理中的主体作用。建立部门预算责任制度,强化部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主体责任,建立绩效问责制度,把资金使用绩效纳入单位建设和效能建设的考核范围,进一步落实责任,提高单位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的重视和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自觉性。
附件下载:
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