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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4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现将我厅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公布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

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区党委部署,严格按照“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迅速行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举办专题读书班、厅党组书记及班子成员专题讲党课、开展宣讲比赛等形式扎实推进主题教育规定动作完成、重点措施落实。主题教育中开展讲党课7次基层党组织开展“三会一课”113次、主题党日活动19次“水秀西藏·我为水利发展献良策”“水韵西藏·我为水利发展出实招”“水美西藏·我为水利发展建新功”3个专题分批次安排23名正处级干部进行宣讲、共计撰写心得体会近600篇。

(二)持续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任务,纳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充分运用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组会议、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专题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座5次,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专题会学习研究法治政府相关工作25项。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公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行业普法结合起来强化学习,引领带动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三)深化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组织保障。及时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牵头部门。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普法任务。顺利通过“八五”普法中期督察评估。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结合自治区安排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培训10余人次,并举办水行政执法培训班等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培训,全区三级水行政主管部门100余名兼职执法人员参训,对培训成果通过现场考试予以检验,参训人员考试成绩平均达95分以上。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面向社会及执法、管理、服务、用工对象开展行业管理普法宣传15次对宪法、民法典及水法等行业法规采取设置法治宣传专栏、运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有序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及自治区实施方案,主动认领任务55项,明确具体工作、完成时限,形成工作清单,细化落实并通过督察检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订《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并配套公布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依法实施决策。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法程序制度落实,行业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交专题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议定并按要求呈报备案,水行政执法文书、河道采砂管理办法等文件均按程序法审报备。  

(五)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组织编制完成水利厅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编制实施规范,推动实行清单制度,高效履职尽责。水利厅本级权责清单事项83项通过审核将统一印发公示。按照“应进必进”原则,行政许可等34项审批事项全部进“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并按“四最”“四同时”标准实施审批。截至目前已完成行政许可审批69项(含3项不予许可)。

(六)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河湖安全保护执法行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区专项行动,共计发现问题线索319个(含遥感发现“清四乱”及疑似妨碍行洪问题210个),已全部复核确认并整改完成,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3件。依托国家信用信息体系网、水利厅网站等,公开本级行政许可事项66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年度申请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预算经费21.46万元(含法律顾问服务费)支撑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细化、量化、规范化自由裁量基准151项,并配套《水利行业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提升涉水行政执法工作可操作性。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实施细则》《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 水利部〈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多措并举凝聚执法合力。

(七)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厅党组书记任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高位推动优化水利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利厅作为政务环境专项组和建设环境专项组成员全力配合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梳理形成政务服务容缺事项清单 5项并配套承诺书、告知书。积极吸纳符合条件评标专家68人(含变更5人)进入公共资源评标专家库保障评标工作。组织开展厅系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清理,梳理涉水15项规章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

(八)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水利厅本级权责清单在政务服务网及部门网站公开并实施动态调整。设立水利厅网站“双公示”专栏同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截至目前785条招投标信息、水利厅工作要点1条12项、66项行政许可、66条水利工作事项及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均通过部门网站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群众监督,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8件,均获得代表、委员满意评价;接访处理信访11件(含重复受理1件),7件已办结并获得满意评价。其中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经济纠纷信访案,通过厅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专题会1次、涉及单位召开专题会4次、约谈施工单位8家、发函6份、现场集中办理2次等实际措施,梳理解决信访隐患34项,涉及资金848万元,合法合规兑现552万元。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有待强化。

二是法治工作队伍仍需加强,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知识架构均存在不足和短板;依法行政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3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部署严格履职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任务安排建议,召开党组会10次、厅长办公会8次对法治建设及涉法事务等相关工作21项进行研究部署。

(二)坚持科学依法决策

制订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并配套公布年度决策事项5项,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制定《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意见》《西藏自治区水网建设规划》等重要工作均通过决策准备、征求意见、酝酿沟通、决策提议、发表意见、会议表决等程序实施决策执行。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按年度申请财政预算经费12万元聘请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经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后实施决策。年度召开厅长办公会8次、各类专题会54次,对《全区重大水利项目包保推进和对口联系工作机制》《西藏自治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验收办法》等依法定程序实施民主决策、规范议定。水行政执法文书、自由裁量权基准等近80项具体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合同等均经法律顾问法审出具审核意见书。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水利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的积极作用,推进行政职能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强化落实认领任务清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服务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推进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督促各项决策施行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严格依法依责履职,动态更新权责清单,努力建立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水行政运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