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首批自治区级节水型灌区公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来源:水利厅
2023年12月7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会同水资源处、区水电院有关专家,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开展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的通知》(藏水农〔2023〕10号)和《西藏自治区节水型灌区创建评价标准(试行)》,对4个地(市)申报的4处灌区进行评审。通过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结合现场复核情况,评审专家经过充分讨论和独立打分,最终确定拉萨市曲水县才纳灌区、日喀则市拉孜县扎西宗灌区为首批自治区级节水型灌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农水水电水保处反映。
联系人:索朗次仁 0891-6373145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