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怒江那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怒江那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那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规模:
那曲为怒江上游河段,位于西藏自治区北部藏北高原那曲地区,发源于唐古拉山和念青唐古拉山脉之间,流域界于东经91°12′~92°54′、北纬30°54′~32°43′之间,流域涉及那曲、安多和聂荣县。流域面积16350平方公里,河段长460公里,总落差约920米,河道平均比降2‰。那曲流域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31.00亿立方米。那曲流域多年平均流量98.31立方米/秒,水能资源较丰富。那曲流域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490兆瓦。流域内以草地为主,高、中、低覆盖度草地面积11977.45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73.26%。未利用土地3373.16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20.63%。水域、林地、居工用地面积较小。由于受到各种开发条件的约束,目前全流域还没有一个较大的控制性调蓄工程和水利发电枢纽工程。目前,已建成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仅为一些小型工程。
(1)防洪减灾工程
在干流河段,对安多县城原有堤防工程进行加固,并规划进行防洪堤防工程三期,扩大城区防护范围。那曲县城加固提高原有堤防工程,并新建一批提防工程,完善城区防洪工程体系,以满足城区向上下游发展的防洪要求。对罗玛镇、达萨乡和尼玛乡所在河段,通过护坡整治和新建堤防工程提高其防洪标准、增加防洪保护范围。
在支流河段,采用新建堤防和护坡整治等工程措施保障沿岸各乡镇、村庄和草场防洪安全。工程涉及范围为:尕尔丁曲和果仓曲的帮美乡、桑曲的扎仁镇、忘尕曲的措玛乡;母各曲和由曲香茂乡、罗曲的洛麦乡和色雄乡、中青曲的孔玛乡以及次曲的尼玛乡及其村庄。
(2)灌溉工程
建设太阳能提水泵站,对规划的新建草场以及已有草场进行灌溉。本次规划建设太阳能提水泵站共41处,2020年那曲流域规划新建灌溉草场(包括达萨乡已有灌溉草场)在靠近那曲河干流的位置修建17处太阳能提水泵站;此外,修建7处太阳能提水泵站对已有灌溉草场进行升级改造;2030年规划新建灌溉草场在靠近桑曲河的位置,建设17处太阳能提水泵站。每个泵站灌溉面积大约9000亩,将每个泵站控制的面积分为350米×350米,面积大约180亩的轮灌组,则每个泵站控制50个轮灌组。
(3)乡镇供水
本次规划拟建设13处乡镇饮水安全工程,新建机井50口。至2020年,流域农村水厂总供水规模应不低于5.19万立方米/日,至2030年,应不低于5.98万立方米/日。
(4)水力发电
拟在那曲流域干流查龙电站以下修建两座水电站:如鲁电站和尼玛电站。同时考虑到流域出口附近的支流——罗曲水量较丰富,规划在罗曲上修建一座水电站——色雄水电站。
1)如鲁电站
如鲁电站位于那曲县尼玛乡境内,坝址选在查龙电站下游22.5km处,位于如鲁居民点上游1.5km,避免淹没该居民点。采取坝式开发方式,因下游100m左右处地形开阔,便于枢纽布置。利用坝体可以获得最大水头50m。
2)尼玛电站
尼玛电站坝址选在查龙水电站下游55km处,距尼玛乡政府所在地上游2.5km。采取坝后式开发方式,厂房可建于大坝之后。利用坝体可以获得最大水头88m。
3)色雄电站
色雄电站坝址选在罗曲汇入那曲流域干流入河口处上游5km处,位于色雄乡下游19.4km。采取坝式开发方式,其上游河谷宽大,易形成较大库容,利用坝体可以获得最大水头55m。
(5)水土保持
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包括预防、治理和监测3类工程规划。预防保护范围总面积1727平方公里,工程措施包括封育、局部治理和能源替代措施。治理范围583平方公里,治理措施包括工程措施和林草措施。结合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并结合那曲地区监测站点布设,拟在流域预防保护区、治理区分别布设1处监测点,并分别在流域上游、中游各设置一个监测示范小流域。
(6)水资源保护
流域水资源保护从污染源控制和水源地保护两方面入手,双管齐下。通过加强农村生活污染、草场氮素流失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的管理,减少污染物入河量。建设城镇污水厂,做到污水达标排放。根据各乡镇农村人口分布情况,布置农村生活污染控制工程,投资单价为500元/人。在草场与河流之间设置生态沟渠工程进行拦截,工程单价为30万元/公里;到2020年,流域草场氮流失生态拦截工程总投资为224.4万元;2030年则增至为609.8万元。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工程以“厌氧+还田”模式、“堆肥+还田”模式和发酵床模式为主,综合各乡镇的具体情况核算工程投资。2020年以镇为主开展试点工程,总投资3.05万元;2030年普及到各乡,总投资3.34亿元。那曲镇将将设置污水处理厂,根据2015、2020年设计的日处理规模,考虑城镇人口和未来第二产业的产业发展,将2030年的年处理规模达到为2080.5万立方米。在已有水源地保护规划工程基础上,结合城乡供水规划成果,那曲流域2020年水源地保护工程14项(13个乡镇+错那湖),总投资3100.2万元,受益人数达到7.2万人。
2、环境影响
(1)不利影响
水电站建设和运行阻隔水生生物的种质交流;电站调度导致上下游水文情势变化改变水生生物生境,同时低温水下泄对鱼类产卵和繁殖造成影响。
(2)有利影响
规划实施提高了流域水资源供给保证率,对于改善区域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水生态保护规划中工程实施对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3、环保措施:
(1)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和减量化措施,落实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各种措施。同时工程施工废水产生量最大的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设计处理后全部回用,必须达到零排放。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减量化措施和补救措施,为了减免梯级水电站对鱼类种质交流的影响,避免鱼类种群的片断化,考虑在工程规划的同时规划过鱼设施或者人工增殖放流工程。
(3)陆生生态的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减量化措施、补救措施,主要针对水电站等主要工程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选址进行优化,尽量减少林地、草地和耕地的占用,最大限度的保护陆生生态。
(4)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书》要求,分单元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在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绿化、复垦等生物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工程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条件与工程建设及其水土流失的特征,提出总体防治目标为,使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5%以上,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拦渣率达到95%以上,植被恢复系数90%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文物和景观保护措施、民族文化保护措施及淹没和移民,全面保护社会环境。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为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生,必须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并加强监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采取预防措施。
(7)环境风险对策措施
包括突发性污染事故对策措施、生态风险对策措施和建议和社会风险预防措施,在工程开发建设中,应尽量避免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在发生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损失减至最小。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流域沿线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4)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办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6、项目建设方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西藏拉萨市色拉路78号邮编:850014
联系人:程兵峰 E-mail:21654440@qq.com
电话: 0891-6372247传真:0891-6373146
7、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邮编:100038
联系人:吴佳鹏 E-mail:wujp0121@126.com
电话:010-68781170 传真:010-68572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