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厅圆满完成2023年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
发布时间:2024年02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2024年2月,农水水电水保处会同自治区水电院,根据《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关于反馈2023年度省级系数测算分析成果复核意见的函》(中灌科外函〔2024〕13号)要求,按照水利部专家对《2023年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成果报告》的复核意见,对相关成果做了进一步补充完善。
一是进一步补充成果完成性内容。包括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说明、项目工作人员任务分工、大型灌区情况介绍、技术指导、培训和监督检查现场照片和时间规划安排等相关内容。
二是进一步补充成果一致性内容。包括成果报告说法与表述的一致性、全区不同农作物灌溉制度与当地的实际灌溉情况表述、实测法便携式土壤水分速测仪相关表述等。
三是进一步补充成果规范性内容。包括经费按《技术指导细则》要求划分、农田灌溉用水量占农业用水量相关数据来源、小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占比、推算全区大、中、小型灌区的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平均值等内容的技术规范性要求。
四是进一步补充成果合理性内容。主要是对相关变化较大的数据进行原因说明。包括雅砻灌区、墨达灌区毛灌溉用水量,江雄水库灌区(江塘灌区)、孜托灌区、幸福灌区亩均灌溉用水量,雅砻灌区、隆子县隆子河灌区、江雄水库灌区(江塘灌区)、墨达灌区、孜托灌区、幸福灌区、楚松灌区等有效灌溉利用系数等。
五是补充说明了2023年西藏自治区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测算分析工作亮点。
在完成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了最终成果,呈报中国灌溉排水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