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机关处室>建设管理

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有序开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来源:

2012年上半年,部建管司组织建管总站派出5个检查组,对山西、广西等5省区19座水库进行了运行管理督查。今年年初,按照水利部《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部建管司组织建管总站制定了《2012年度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方案》,计划对山西、山东等10个省(自治区)和宁波等3个计划单列市进行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并抽取40~50座水库开展现场督查。督查项目以大型水库和防洪重点中型水库为主,同时兼顾部分小型水库。 

截至6月底,已派出5个检查组对山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等省(自治区)进行了督查,对19座水库的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查,其中大型水库10座,中型水库9座。形成督查报告24份,下达督查整改通知5份。从督查情况来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水库运行监督管理工作日益加强,水库运行管理单位运行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效明显。但是,部分水库仍存在着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两项经费到位率低、日常管理和应急管理工作薄弱、确权划界工作进展缓慢等问题。 

目前,吉林、江苏、浙江、山东、湖北、云南、陕西、新疆等省(自治区)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建立了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制度,启动了督查工作。下一步,部建管司、建管总站将继续深入开展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督促各地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督查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水库运行管理督查工作,有效促进全国水库运行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