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招标信息

关于2010-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补充完善项目结算 决算服务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二次)

发布时间:2026年08月31日 来源:水利厅


    为开展西藏山洪灾害防治补充完善项目结算、决算服务的招标代理选取工作现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本项目条件并能履行下述委托事项的单位参加此次比选,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委托服务工作任务

(一)项目名称:2010-2015年度西藏自治区山洪灾害防治补充完善项目结算、决算服务招标代理比选。

(二)项目预算:实际按照藏财建〔2024〕68号标准收取,最高750元。

)范围:1.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开展政府采购招标文件编制、公告发布、受理投标人报名、投标人资格审查、组织开标和评标会议、编制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协助委托人发放中标通知书、草拟合同等招标采购工作;2.具体代理范围条款以委托合同约定

)服务期:自比选选定后起至招标结束,具体服务期限按国家、自治区招标代理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任一年的财务报告;

3、纳入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名录;

4、具有完成项目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场所、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任一个月的社保和纳税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9、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裁判文书网中被列为经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纳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应答人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比选方式

见附件

四、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将响应文件于2026年9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并同所有响应单位现场打开,进行比较,选取候选人。本次中选方式为:将综合评分第1名拟定为中选服务单位,经我单位研究后最终确定评审结果将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上进行公示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院内信息202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四)相关响应性文件需逐页加盖公司公章并密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人:张老师

  话:0891-6177205

附件:评分细则

评分标准(二次).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