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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公开选取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24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选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取计划

选取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二、项目名称、预算采购方式及内容

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修订34.82万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内容:按照《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水利部 水建设[2023]156号)相关要求,依据《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水利部 水总[2024]323号)及其配套文件,通过调研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实施情况,结合西藏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特点,对《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西藏自治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藏水字[2017]27号)进行修订,研究提出《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2025年修订版),进一步加强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和完善定额体系,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投资,服务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行业高质量发展。

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条件

应当为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库中登记、备案的代理机构。

四、选取要求

(一)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需按照采购项目中要求的咨询机构数量进行招标。

(二)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能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报名。

(三)参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委托协议约定开展采购代理业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报名事项

(一) 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3套材料并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

2.营业执照副本、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备案证明。

3.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承诺书。

4.近3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绩情况表。

5.近3年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响应项目同类别项目(标准、规定、指南等各类技术经济规范性文件的编制或修订)情况表。

6.公司基本情况简介(办公场地)、在藏专职人员情况(含近3年社保缴纳证明)等。

7.拟负责响应项目负责人的业绩及从业经历等情况(包括近三年缴纳社保情况)。

    8.廉政建设和风险管控措施等。

(二)材料报送

参选机构请于2025年35日13:00前将报名材料报送至西藏自治区水利厅406办公室。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色拉路78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联 系 人:杜先生

联系方式:0891-63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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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