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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古如曲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现将“西藏自治区古如曲水库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众参与的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古如曲水库工程

建设单位:林芝市水利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林芝市朗县仲达镇

建设规模:西藏自治区古如曲水库工程坝址位于仲达镇堆许村,上游距登木乡5km,下游距仲达镇17km。水库工程等别为Ⅲ等,工程规模属中型,工程主要任务为城乡供水和农业灌溉为主,兼顾改善区域生态环境。古如曲水库的建设为朗县县城、仲达镇、朗镇城镇居民用水及供水管道沿线农村人畜用水供水,并向坝址下游古如曲干流两岸及雅江两岸各灌片进行灌溉。工程由首部枢纽和输水管道工程组成,首部枢纽主要由沥青混凝土心墙土石坝、右岸开敞式溢洪道、右岸取水兼放空洞、上坝公路及其他附属建筑物等组成。输水工程由输水管道、管桥及其附属建筑物组成,共布置1条干管和2条支管。

二、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

1.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地区的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并结合工程建设实施的具体情况进行环境影响进行评价。

2.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将以施工期和运营期的噪声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的影响分析评价为重点,同时提出详实可行的减轻环境危害的措施与对策,保证公众利益,实现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容)。

四、公众意见表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发表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六、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林芝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胡少林

联系电话:13398045789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八一镇德吉路248号

七、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联 系 人:尼玛曲吉

联系电话:18008469676

邮    箱:1064056764@qq.com

通讯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扎细街道夺底路100号


                  林芝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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