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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9日 来源:

 

招标公告

昌都市察雅县扩达乡防洪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察雅县扩达乡防洪工程已由昌财建字【2017】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贷款资金。项目法人为察雅县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察雅县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如下:

2.1 项目名称:昌都市察雅县扩达乡防洪工程

2.2 招标编号:CDHC-20171001

2.3 建设地点:察雅县扩达乡

2.4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提防3937m,整治排洪沟180m。(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载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本工程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工期:9个月。

3.投标人资质和条件

3.1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和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名称必须与其资质证书上的名称一致;

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拟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资质并已注册在本投标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4)企业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承建过类似工程业绩,技术负责人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至少完成过类似项目工程;

5)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为实施本工程所必须的流动资金;

6)招标人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20日至20171226日,每日上午10:00时至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方式(西藏昌都市卡若区天使花园5栋2单元10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资料及证件:

1)单位介绍信;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亲自参与本项目投标时提供,区外投标企业必须是在藏负责人,法人授权委托书须经具备资质的公证单位出具公证书);

3)经办人身份证;

4)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三年(2014-2016 )财务审计报告;

6)企业及技术负责人近三年完成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接收证明材料);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份证;

8)拟派往本项目的其他专职人员的相应上岗证及身份证;

9)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须无线胶装成册,第(1)至(2)项须提供原件,其余资料提供原件及加盖鲜章的复印件、查验原件,复印件存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18100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水利网》、《西藏商报》、昌都市水利局、昌都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察雅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17608199004

 

 

 

西藏正大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12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