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部门(单位)职责
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是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派出机构,主要履行下列职责: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2.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3.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4.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领域的科学研究。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
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机构3个,包括:综合科、业务科、财务科。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2024年度收入总计1,260.90万元,支出总计1,260.9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7,21万元,增长1.38%。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变动;二是工资变动、社保基数调整。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1,260.12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0.78万元,主要是工作业务经费里的2023年水文台站项目需支付尾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41万元,下降9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的水毁项目资金在2024年已完成,因此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1,260.60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年末结转结余0.30万元,主要是2024年水文站土地测量中有2个站的国有土地证还未办理完成,因此2025年完成后支付尾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61.54%,主要原因是2023年末结转结余项目实施完成,使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1,260.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60.1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1,260.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6.65万元,占94.93%;项目支出63.95万元,占5.0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260.12万元,支出1,260.60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62万元,增长6.84%,主要原因:一是2024年分局招考录用2名职工;二是项目增加。支出增加17.6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2024年分局招考录用2名职工;二是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78万元,主要是工作业务经费里的2023年水文台站项目需支付尾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63.41万元,下降98.78%,主要原因是2023年结转的水毁项目资金在2024年已完成,因此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30万元,主要是2024年水文站土地测量中有2个站的国有土地证还未办理完成,因此2025年完成后结尾款。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8万元,下降61.54%,主要原因是去年年末结转结余项目实施完成,使年末结转结余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6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69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2024年分局招考录用2名职工,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60.6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90万元,占8.16%;住房保障(类)支出80.86万元,占6.42%;卫生健康支出49.53,占3.93%;农林水支出1027.31,占81.4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51.4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年初预算为107.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存在人员退休,使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2.住房保障(类)支出年初预算为80.50万元,支出决算为8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分局招考录用2名职工及住房公积金扣款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51.65万元,支出决算为4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存在人员退休,使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减少。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为101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5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分局招考录用2名职工,人员经费等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6.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84.80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144.63万元、津贴补贴511.28万元、奖金51.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9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5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09万元、住房公积金80.8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2.5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医疗费补助5.5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万元。公用经费111.85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5.00万元、印刷费0.25万元、手续费0.03万元、水费1.32万元、电费4.00万元、邮电费0.76万元、差旅费10.31万元、维修(护)费14.89万元、培训费3.97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专用材料费1.98万元、工会经费13.4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4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8.01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51万元,支出决算为7.5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8.17万元,下降52.10%,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27万元,占96.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4万元,占3.2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2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2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油料费及维修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8.41万元,下降53.64%,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以及“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九项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大力推进建立和完善厉行节约的长效机制。
3.公务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接待10人次;主要用于援藏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交流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2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无接待,2024年用于援藏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及交流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可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5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84.44%。组织对2024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共组织对“工作业务经费”“设备(装备)购置”“会议培训宣传经费”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一是持续提升自治区水利系统的整体绩效工作水平,积极推动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预算执行、管理、监督部门的整体绩效报告制度,实现了项目绩效管理的全过程管理。二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发挥预算绩效管理的引导作用,将绩效管理实质嵌入预算管理流程,健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绩效评价应用,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水利部门预算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进行挂钩,根据评价结果,综合自身情况,做好项目资金的使用,确保成效。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预算部门、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反映重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参照如下格式说明(表述应与决算内容保持一致):我部门(单位)在部门决算中反映“工作业务经费”“设备(装备)购置”“会议培训宣传经费”3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自评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工作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96分。全年预算数为45.00万元,执行数为44.82万元,完成预算的99.96%。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汛前、汛中、汛后中小河流水文(位)点7处、80处雨量站水雨情巡测任务、故障排查及仪器设备维修维护工作,保障了水文工作的顺利开展,提升了水文监测能力及水文监测数据质量。完成了小河流水文(位)点9处、80处雨量站中84个卫星租赁费用支付。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绩效评价,全面摸清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查找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设备(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表:
“设备(装备)购置”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67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9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2024年5月对唐加、旁多、羊八井、白地、翁果,共计5个水文站,每站配备微型消防站及防爆装置设施一套,在合同期内开展设备(装备)购置相关工作。通过消防设施设备建设,有效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进一步提升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通过绩效评价,全面摸清项目决策、项目管理、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资金的效率性、经济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分析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查找项目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工作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完善有关工作的具体措施,形成绩效评价工作长效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水利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促进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会议培训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表:
“会议培训宣传经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9分。全年预算数为5.86万元,执行数为5.66万元,完成预算的96.5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提升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应急监测及处置各类涉水突发事件能力,守好水安全底线相关工作,于2024年10月开始开展突发水雨情应急处置技术培训,在合同期内开展水文应急监测演练相关工作。保障应对汛期突发水情,应对突发地质灾害,不断加强人员应对突发水雨情能力,进一步提升水雨情监测能力,完成2024年水文应急监测演练培训,全面掌握水文应急监测预案,全面提升水文应急监测能力,为应对可能发生的超标准洪水打牢基础。真正将绩效管理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单位考核范畴,通过以上措施,倒逼预算单位调整和优化项目支出结构,合理申报预算,加强资金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0.00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部门(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农林水(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种业、兽医、农机、农垦、农场、农村产业、农村社会事业等方面的支出,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滨海、区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