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5年10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区水利厅机关职能: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区水利规划,贯彻落实党中央水利政策,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定全区和跨地(市)水中长期供水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规划同意书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组织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自治区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全区节约用水措施,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依法依规落实节约用水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与强度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文工作。负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自治区水资源公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组织开展重点河段水生态综合整治。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地(市)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全区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重大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牧区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农村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统筹协调水利行业乡村振兴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拟订全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措施监督实施,实施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实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措施。
12.负责全区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
13.指导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根据授权,开展水利外事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执行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根据授权,办理国际河流有关涉外事务。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自治区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依规贯彻落实防护标准化工作。承担全区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落实河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督促落实自治区河湖长会议决定事项和自治区总河长、河长确定的事项。指导各地(市)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区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
16.负责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和应急处置工作。
17.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职能:
(1)受委托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3)负责水库、电站大坝监督检查工作。
(4)拟订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规定、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5)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开展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7)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农村水电管理局职能:
(1)根据授权承担农村水电工作、农村水电管理及体制改革、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以电代薪生态建设。
(2)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农村水电中长期规划和电气化发展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
(3)参与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4)组织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5)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6)负责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农村水电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运用工作,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8)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水利信息中心职能:
(1)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2)负责水利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
(3)编制并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规划。
(4)负责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和水资源数据管理。
(5)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电子档案、科技文献的征集、汇编、研发和应用。
(6)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会商指挥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
(7)负责全区水利内外网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8)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能:
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水利厅所属事业单位职能:
1.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职能:
(1)受委托,承担流域或区域综合利用规划、水利电力工程专项规划、水利水电工程移民规划及水利中长期发展规划等相关工作。
(2)承担水利枢纽及其它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设计。
(3)承担工程水文及地质、测量工作。
(4)受委托,编制我区水利水电工程技术标准及工程概(预)算定额,负责全区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审查。
(5)承担水利电力工程水资源论证、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
(6)承担水利科学研究等工作。
(7)受委托,承担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技术检测及农村水电技术服务工作。
(8)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区水土保持局职能:
(1)负责编制全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流域水土保持规划、重点水土保持项目规划。
(2)拟订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3)负责审核区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
(4)负责水土流失监测管理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
(5)负责自治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管理工作,指导并监督自治区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开展水土保持示范、推广、技术培训及宣传工作。
(7)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3.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职能:
(1)研究拟订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站网的建设。
(3)负责全区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归口管理工作。
(4)负责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共组,组织编制《西藏自治区水资源公报》《西藏自治区河流泥沙公报》。
(5)负责水环境监测和评价,编制《西藏自治区水环境质量通报》。
(6)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7)负责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8)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和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9)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4.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职能:
(1)依据水利相关法规,管好、用好辖区内水利资源。
(2)负责制定生产计划和水库调度运行方案。
(3)负责水电厂机械、电气、通讯设备等国有资产的管理,库区水情、气象预测、水工设施运行和维护。
(4)负责满拉电厂的生活安全。
(5)负责满拉水库、冲巴湖水库的安全保卫和环境保护工作。
(6)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5.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职能:
(1)负责旁多水利枢纽工程的前期工作。
(2)负责工程建设的组织实施和质量、进度、资金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3)参与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等协调处理工作,逐步做好相关的接管工作。
(4)工程完成后负责工程管理工作。
(5)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6.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职能:
(1)受委托承担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工作。
(2)负责大中型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并出具质量监督报告。
(3)负责水库、电站大坝监督检查工作。
(4)拟订全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等有关规定、标准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5)参与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6)开展全区水利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检查活动。
(7)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7.区农村水电管理局职能:
(1)根据授权承担农村水电工作、农村水电管理及体制改革、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和运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农村水电电气化和以电代薪生态建设。
(2)负责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农村水电中长期规划和电气化发展规划编制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水能资源权属管理工作。
(3)参与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建设项目合规性和工程建设方案审查。
(4)组织中央和自治区投资的农村水电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
(5)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6)负责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办公室日常工作。
(7)负责农村水电技术培训和新技术推广运用工作,参与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
(8)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8.区水利信息中心职能:
(1)负责全区水利行业信息化管理工作。
(2)负责水利行业信息化技术指导。
(3)编制并组织实施水利信息化规划。
(4)负责水利信息资源开发和水资源数据管理。
(5)负责水利工程档案、电子档案、科技文献的征集、汇编、研发和应用。
(6)负责全区防汛抗旱会商指挥系统管理和运行维护。
(7)负责全区水利内外网运行维护和网络信息安全管理。
(8)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9.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职能:
负责厅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10.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监测、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3)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4)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
(5)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1.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山南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3.林芝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4.昌都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5.那曲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定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内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16.阿里水文水资源分局:
(1)研究拟订辖区内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辖区内水资源调查评价、水环境监测和评价工作。
(3)负责辖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
(4)负责辖区内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
(5)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
(6)承办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3年水利厅系统年末在编实有609人,2024年末厅系统实有609人。主要原因是有人员退休、人员转出及人员转入、招考等情况,总人数不变。
二、机构设置
纳入水利厅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3个,包括: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机关(含区农村水电管理局、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区水利信息中心、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4个单位为厅机关合并预算编制下属事业单位)、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区水土保持局、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下设七个三级预算单位: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山南水文水资源分局、林芝水文水资源分局、昌都水文水资源分局、那曲水文水资源分局、阿里水文水资源分局)、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
(一)自治区水利厅部门本级机构设置
水利厅机关内设办公室、规划计划处、水资源管理与水生态建设处、农村水利水电与水土保持处、建设运行管理处、水政与移民安置处、灾害防御与科技合作处、人事处(机关党委)共8个处室,另设后勤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农村水电管理局、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中心4个中心。
(二)水利厅下属单位机构设置
(1)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内设机构14个,包括:办公室、人力资源处(工会办)、财务处、计划经营处、总工办、规划处、水工处、机电处、地质处、水文环评水保处、造价处(定额站)、施工处、测绘处、水科所。
(2)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局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区水土保持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生态建设管理科、预防监督科、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3)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规格内设机构5个,包括: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站网规划科、水文监测科。
(4)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办公室、业务科、满拉水库管理所、冲巴湖水库管理所。
(5)西藏自治区旁多水利枢纽管理局内设机构4个,包括: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工程管理科、合同管理科。
(6)拉萨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3个机构:综合科、业务科以及财务科。
(7)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机构4个科室:业务科、综合科、财务科、水质分中心。(下设四个驻测站:江孜站、奴各沙站、拉孜站、日喀则站)
(8)山南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3个机构:综合科、业务科以及水环境检测分中心。
(9)林芝水文水资源分局4个机构:综合科、财务科、业务科、水环境检测分中心。
(10)昌都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4个机构:综合科、财务科、业务科、水环境检测分中心。
(11)那曲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机构3个:综合科、业务科、水环境监测分中心。
(12)阿里水文水资源分局内设机构3个部门:业务科、综合科、水质分中心。(下设5个驻测站:札达站、百佳站、朗玛站、普兰站、狮泉河站)
第二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3,622.95万元,支出总计53,622.9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7,425.89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建设项目增加9659.15万元,其中:“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4,461.96万元;拉洛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1,769.69万元;日喀则地区吉隆口岸水电站227.20万元;河湖长制信息化项目66.20万元;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期33.86万元;西藏自治区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检测建设工程15.29万元;西藏自治区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三期建设工程38.53万元;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703.00万元;西藏自治区翁果白地水文试验站建设工程项目30.37万元;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8.56万元;西藏自治区水文监测及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84.68万元。二是增加用氧经费148.33万元。三是水电院为差额事业单位2024年度水电院经营收入降低,比上年度减少2,771.13万元。整体收支总计比上年有所增长。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1,090.98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33.5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3.53万元,主要原因是水电院2024年度水科所项目收支结余。
年初结转结余2,498.44万元,主要是,一是水利厅机关2023年项目尾款结转至2024年资金130.28万元、2023年12月份下达的基建项目资金2,000.00万元、其他收入上年结转72.15万元。二是区水文局上年结转资金29.32万元。三是区旁管局2023年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结余资金转至2024年涉及资金9.13万元。四是区水电院结转2023年度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实施周期为三年,根据项目预算进度产生支出,结转资金96.8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464.13万元,降低58.10%,主要原因是两个年度决算数据录入口径不同,2023年统计表中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含当年追加的存量资金2,915.89万元,但2024年度无需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中含该部分资金,导致年初结转数比2023年结转数小。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0,674.36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393.55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区水电院将经营收入结余错填至结余分配,2024决算中已修改,导致2024年结余分配为零。
年末结转结余2,948.59万元,主要是,一是区水利厅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预算进度产生支出,2024年末结转2,198.57万元,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尾款118.65万元结转;二是区水电院山洪灾害防治为跨年项目,根据项目预算进度产生支出,结转资金,2024年末结转116.95万元,2024年度区水电院经营结余及其他结余资金-2261.51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86.34万元,增长24.82%,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结余资金较多。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本年收入51,090.9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4,101.72万元,占86.3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31.20万元,占0.06%;经营收入6,899.35万元,占13.5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58.71万元,占0.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0,67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06.04万元,占42.44%;项目支出20,007.46万元,占39.48%;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9,160.86万元,占18.08%;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44,101.72万元,支出41,373.75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3,537.72万元,增长44.29%,主要原因:一是本年基本建设项目增加9659.15万元,其中:“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4,461.96万元;拉洛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1,769.69万元;日喀则地区吉隆口岸水电站227.20万元;河湖长制信息化项目66.20万元;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二期33.86万元;西藏自治区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检测建设工程15.29万元;西藏自治区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三期建设工程38.53万元;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703.00万元;西藏自治区翁果白地水文试验站建设工程项目30.37万元;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一期)建设项目28.56万元;西藏自治区水文监测及水资源监控系统建设项目284.68万元。二是增加用氧经费148.33万元。支出增加7,235.29万元,增长21.19%,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工资增资,津补贴上浮;二是2024年度基建项目增加形成支出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2,265.55万元,主要是,一是水利厅机关2023年度信息系统及运行维护尾款6.57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尾款47.15万元、灌区一张图建设项目尾款60.6万元、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项目尾款15.96万元、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2023年12月下达指标资金结转至2024年度使用2,000.00万元;二是区水电院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实施周期为三年,根据项目预算进度产生支出,2024年年初结转资金96.81万元;三是区水文局水文台站运行维护项目尾款18.90万元、办公用房维修项目项目质保金1.33万元,拉萨水文分局水文台站项目结转项目质保金0.78万元,山南水文分局工作业务经费3.61万元,那曲水文分局工作业务经费1.31万元,阿里水文分局办公用房维修项目质保金3.4万元;区旁管局2023年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项目9.13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3,591.85万元,下降61.32%,主要原因是2023年决算统计表中年初结转结余资金含当年追加的存量资金2,915.89万元,但2024年度无需在年初结转结余资金中含该部分资金,导致年初结转数比2023年结转数小。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4,993.51万元,主要是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等项目结转结余资金,项目为跨年度项目,结转下年支付,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2710.56万元,增长118.73%,主要原因(详见下表)。
财政拨款结转情况 | |||||||||
单位:万元 |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代码 | 科目名称 | 2023年项目结转资金 | 2024年项目结转资金 | 备注 | |||||
类 | 款 | 项 | 合计 | 2,282.95 | 4,993.51 | ||||
213 | 农林水支出 | 278.23 | 2,787.12 | ||||||
21303 | 水利 | 278.23 | 2,787.12 | ||||||
2130304 |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 | 60.60 | 14.51 | 2023年为灌区一张图建设项目尾款资金60.6万元;2024年为重点流域水资源调度管理项目尾款2.5万元及增发国债水利项目监督和检查经费日常经费12.01万元 | |||||
2130305 | 水利工程建设 | 2,233.47 | 2024年为西藏自治区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三期建设工程18.96万元;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214.51万元 | ||||||
2130306 |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 9.13 | 212.38 | 2023年为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费9.13万元;2024年为大坝安全运行129.97万元、大型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与改造17.54万元、大坝安全专项评估64.87万元项目2025年经费 | |||||
2130308 | 水利前期工作 | 15.96 | 2023年为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项目尾款资金15.96万元 | ||||||
2130312 | 水质监测 | 2.70 | 水文水质监测、监督费2.70万元 | ||||||
2130313 | 水文测报 | 24.66 | 26.99 | ||||||
2130314 | 防汛 | 63.53 | 235.60 | 2023年为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尾款及管理费63.53万元;2024年为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尾款118.65万元 | |||||
2130333 | 信息管理 | 7.53 | 5.96 | 均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尾款 | |||||
2130399 | 其他水利支出 | 96.81 | 55.51 | 均为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期三年) | |||||
221 | 住房保障支出 | 4.73 | 7.82 | ||||||
22103 | 城乡社区住宅 | 4.73 | 7.82 | ||||||
2210301 | 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 | 4.73 | 7.82 | 2024年为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质保金 | |||||
229 | 其他支出 | 2,000.00 | 2,198.57 | ||||||
22999 | 其他支出 | 2,000.00 | 2,198.57 | ||||||
2299999 | 其他支出 | 2,000.00 | 2,198.57 | 均为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经费,因项目施工期为15个月,将剩余资金结转继续使用。 |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73.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5%。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235.29万元,上涨21.19%,主要原因是厅机关新增基本建设项目,“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4,461.96万元;拉洛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1,769.69万元;日喀则地区吉隆口岸水电站227.20万元;河湖长制信息化项目66.20万元;区水电院新增山洪灾害防治项目;水文局2024年执行中追加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项目及历年基建项目尾款资金形成的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373.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49万元,占0.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8.50万元,占5.39%;卫生健康(类)支出879.05万元,占2.12%;农林水(类)支出32,218.07万元,占77.87%;住房保障(类)支出1,705.25万元,占4.12%;其他(类)支出4,263.39万元,占10.30%。
(注:根据各预算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3,098.75万元,支出决算为41,373.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3.9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66.2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中追加基建项目西藏自治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项目尾款。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92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79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初预算资金系统生成,在实际发生测算基础上上浮10%,造成年初预算资金较多,多余资金于年底收回。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43.56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退休人员实际职业年金发生费用形成支出,结余资金年底调减。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31.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益性岗位人员减少,形成的支出减少,结余资金年底调减。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24年度根据藏财社【2024】5号文件通知,提高高龄老人健康补贴,年中追加0.3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2.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8.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调减行政单位医疗。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85.40万元,支出决算为65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执行中人员退休减少,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减少,结余资金调减。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47.08万元,支出决算为35.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年初预算资金系统生成,在实际发生测算基础上上浮10%,造成年初预算资金较多,于年底收回。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84.47万元,支出决算为4,21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调减工资福利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年初预算为4,256.33万元,支出决算为4,400.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厅机关年中从功能科目其他水利支出机动经费中调剂64.75万元至该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目中,用于解决临时突发事项;二是决算数含厅机关上年结转的灌区一张图建设项目尾款60.60万元;三是含区水电院年中追加人员经费及用氧经费65.98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6.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厅机关年中追加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建设项目基建尾款1,769.69万元,年度内全部支出;二是区水文局年中追加7个基建项目资金共计3,804.52万元,年度内完成支出1,557.30万元,下年结转2,247.22万元。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年初预算为3,337.5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年初预算为444.98万元,支出决算为47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支出数包含厅机关上年结转的农田灌溉发展规划项目尾款15.96万元;二是从功能科目其他水利支出机动经费中调剂18.00万元用于临时紧急性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年初预算为732.27万元,支出决算为71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区水保局项目结余资金21.44万元,年底上缴财政。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574.0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0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年初预算为63.00万元,支出决算为58.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底区水文局将水文水质监测、监督费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年初预算为10,75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水文系统年底上缴人员经费结余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年初预算为2,2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8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7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数含厅机关上年结转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尾款47.15万元;二是年中下达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项目指标资金2,373.01万元,当年完成支出2,254.36万元。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年初预算为376.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信息化项目上半年按照经信厅评审情况,将审减资金上缴财政,年底将其他结余资金上缴财政。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5.12万元,支出决算为60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年中追加基建项目日喀则地区吉隆县口岸水电站工程227.20万元,年度内全部支出;二是决算数含区水电院项目周期为三年的23年度结余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96.82万元,当年完成支出41.30万元,结转至2025年度55.51万元。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458.90万元,支出决算为1,376.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度按照实际在职人员公积金进行核算,年底收回结余资金。
24.住房保障支出(类)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款)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5.06万元,支出决算为328.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数含水文局机关及阿里水文分局上年办公改造项目质保金4.73万元;二是决算数不含厅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质保金7.82万元结转至下年及项目结余资金上缴财政部分。综上,导致公有住房建设和维修改造支出(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25.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263.3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决算数含2023年12月下达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指标资金2,000.00万元结转至2024年度全部完成支出;二是年中追加下达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水利信息化重点项目资金4,461.96万元,当年完成支出2,263.3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49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9,209.1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4,221.35万元、津贴补贴7,237.91万元、奖金748.88万元、伙食补助费0.00万元、绩效工资0.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91.0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19.7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842.3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3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82万元、住房公积金1,376.28万元、医疗费1.3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082.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0.00万元、退休费0.00万元、退职(役)费0.00万元、抚恤金0.00万元、生活补助227.54万元、救济费0.00万元、医疗费补助110.89万元、助学金0.00万元、奖励金4.05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0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0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1.76万元。公用经费2,286.96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115.71万元、印刷费13.28万元、咨询费2.15万元、手续费0.09万元、水费48.80万元、电费134.07万元、邮电费26.99万元、取暖费66.85万元、物业管理费12.00万元、差旅费421.3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维修(护)费105.04万元、租赁费5.06万元、会议费0.12万元、培训费39.96万元、公务接待费4.50万元、专用材料费3.98万元、被装购置费0.00万元、专用燃料费0.11万元、劳务费16.49万元、委托业务费1.08万元、工会经费241.09万元、福利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5.8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7.13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0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55.24万元;我厅系统不涉及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厅系统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厅系统不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厅系统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我厅系统不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14.2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1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与2023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增加82.60万元,增长19.14%,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水文局机关申请公务用车新购置辆车,购置费车购置费99.14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9.67万元,占9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50万元,占0.8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9.6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99.14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4辆,主要用于区水文日喀则、山南、那曲、阿里四个分局公务出差使用,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6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0.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及油料费、车辆保养。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86.07万元,增长20.32%,主要原因是2024年区水文公购置务用车4辆,且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同比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5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接待317人次;主要用于各省水利部门府藏监督检查、调研产生接待费用。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持平。与2023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61万元,增长15.68%,主要原因是为促进水文专业技术能力提升,加强与援藏水文单位的沟通,2024年度水文局同比增加接待批次。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二级项目79个,共涉及资金22,912.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92.12%。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共组织对“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主要河湖监测信息化及遥感应用数据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色林错漫溢风险及应对专题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16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75.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
1.存在的难点和问题
一是绩效目标设置需进一步精确。部分绩效目标设定笼统,难以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精准衡量,执行过程中,动态监控机制不完善,执行力不足,未能及时跟踪绩效实现情况。
二是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加强。应进一步细化支出计划、挂图作战,落实预算执行进度承诺保证机制,以此作为督导和考核预算执行责任的依据。深刻认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的重要意义,坚决压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层层分解落实预算执行责任,主动作为,强化主体责任意识。
2.下一步强化绩效评价工作的举措
一是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强化预算执行进度监督管理,对重点项目资金的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全程监控、跟踪问效,最大限度减少资金滞留,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资金安全。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改善各项培训事宜,重新认识培训,纠正认识偏差,积极参加系统的培训计划和评价。不断完善绩效工作,使得相关人员适应业务发展需求。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西藏自治区水利厅主要河湖监测信息化及遥感应用数据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色林错漫溢风险及应对专题研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等16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包括项目绩效评分表和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2)
(三)部门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在3个以内的,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个的,至少将2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详见附件2)
(四)财政评价结果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水利厅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596.2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15.35万元,完成预算的2.51%;与2023年度相比,机关运行经费增加40.62万元,增长7.31%。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增用氧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水利厅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823.0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484.4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606.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18.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8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47.93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14%。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81135.65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62辆(车辆保有量为64辆,多出来的2辆车为区旁管局工程建设期间购买的,待竣工决算后转入固定资产),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1辆、主要负责人用车4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1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途的车辆。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5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六、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反映政府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有关业务包括制定政策、法规及行业标准、规程规范、进行水利宣传、审计监督检查、精神文明建设以及农田水利管理、水利重大活动、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水利资金监督管理、水利国有资产监管、行政许可及监督管理等。
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水利工程建设支出,包括堤防、河道、水库、水利枢纽、涵闸、灌区、供水、蓄滞洪区等水利工程及其附属设备、设施的建设、更新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除险、大型灌区改造、农村电气化建设等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库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前期工作(项):反映水利规划、勘测、设计、科研及相关管理办法编制、资料整编、设备购置等基础性前期工作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执法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执法监督活动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土保持(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土保持事业单位的支出,包括规划制订和实施,治理、生态修复、预防监测、调查协调、综合治理、开发技术的示范、监督执法等支出以及水土保持生态工程措施和各项管理保护活动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与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进行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节水以及相关标准的制订及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流域或跨流域水资源调度,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取水许可、江河湖库及水源地保护监管,水资源公报发布,基础资料整编,水量调度,节约用水,设备仪器运行维护,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和限制排污控制,水资源论证,地下水资源管理,超采区治理和保护,用水定额管理,水务管理和各项保护管理等。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质监测(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质监测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水质监测仪器设备运行维护,水环境监测技术的研究、开发与推广,进行水样品采集、保存、运输、测试、化验、分析、资料整编、发布水质公报等。
十九、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江、河、湖、库的水文测报,水文测验、水文情报预报、河道(淤积)监测,水量调度监测,水文业务管理,水文水资源公报编制、水文资料整编及水文设施运行维护等。
二十、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山洪灾害防治等。
二十一、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国际河流治理与管理(项):反映国际河流的治理开发和协调管理支出。具体包括岸线治理、国土保护、水资源开发、涉外工作等。
二十二、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安全监督(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和水利建设项目稽查业务支出。
二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信息管理(项):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信息管理事业单位支出。有关事项包括业务信息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保存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维护等。
二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二十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等。
三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三十一、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三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十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附件:1.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2.项目绩效评价及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