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修改《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有关内容的公告
各地(市)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为确保更好执行《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藏水建〔2026〕9号),现将《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修改表予以公告。
附件: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6年7月17日
附件:
《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修改表 |
序号 | 章节 | 名称 | 页 码 | 原文内容 | 修改内容 |
1 | 第四章第三节 | 2.工程保险费 | 122 | 按一至六部分投资合计的0.3%~0.6%计算 | 按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0.3%~0.6%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