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通报(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4日 来源:水利厅
为进一步规范全区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市场秩序,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现将我区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3起违法违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类型一:投标人伪造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2025年8月,林周县水利局开展白曲河松盘村至曲嘎强村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复核过程中,发现坤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河南大河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经查证,两家公司在投标文件中存在伪造证书、职称文件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林周县水利局依法作出处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按规定分别处以19.22万元罚款并限制其3年内不可参与林周县行政区域内水利工程项目投标。
类型二:未按照施工合同约定履职尽责
2022年7月至2023年9月期间,那曲市安多县怒江源头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实施期间,施工单位四川巨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人员长期不到岗履职、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问题,违反施工合同约定,缺乏对项目的有效管理。项目法人多次要求整改无果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施工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类型三:招标代理公司违规干预招标活动
2024年,波密县亚龙藏布曲西、热西段河道治理工程招标期间,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唐某某以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招标文件条款为由,在未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监督人员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闯入专家评标室,项目发生泄密风险,致使项目流标。2026年3月,林芝市水利局在项目抽查排查中发现该违法问题。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全区水利行业招标投标各方主体、从业人员及相关单位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招标投标领域监督执法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共同营造规范有序、风清气正的水利行业招标投标领域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