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8日 来源:水利厅


各有关单位:

  为有序开展2024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各层级评审条件详见《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

二、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4份。

2.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继续教育情况证明、职称资格(聘任)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政治考试、职称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4.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7.取得现职称后本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总结。

8.近5年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交。

9.“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基层服务承诺书(仅“双定”人员提供)。

(二)单位材料

1.用人单位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以及单位推荐公示结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对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行和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水利厅属单位需提供专业技术岗位职数情况表。

3.各级别《2024年度职称评审申报人员量化指标对照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4.原则上只接收各地市委托的高级职称评审材料。各地市报送高级职称评审材料时,需提供地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详见模板),《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需填写中评委推荐意见。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当地人社部门审核等环节,初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修改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因前置环节审核不及时,导致申报人未能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的,由该环节审核部门承担责任。

(二)申报方式

根据《关于启动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的通知》(藏人社办〔2023〕301号)要求,2024年度职称申报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申报人完成线上申报的同时,需要在线下提交纸质材料原件。

线上申报与评审途径具体如下:申报人登入“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公共服务平台”(http://221.13.83.35:8001/ggfwpt

/xz/home),进入首页注册个人账号信息,选择“首页—职称评审—个人登录”后进行个人申报,涉密材料不得在线上申报。

线下申报材料由所在单位、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报水利厅人事处。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按统一格式装订成册(具体要求详见职称评审申报材料说明)。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可通过行业主管部门门户网站或行业统一系统查询的,不再提供原件。

(三)评审流程

1.申报人员按照客观、齐全、真实、准确的要求,及时向本单位提交职称申报材料。

2.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应按照程序对申报人员的各类表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确认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并在单位对推荐申报人员的政治立场、个人品行、学历资历、工作业绩、技术成果、获奖情况等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出具公示结果。根据岗位结构择优推荐(不得超比例推荐),按照管理权限将个人申报材料逐级分类上报。

3.申报材料必须完备、真实、规范。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和相关规定对申报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援藏干部申报材料派出单位和受援单位均需要签字盖章。

4.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在受理时间内将申报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告知需要补正的资料内容和期限要求,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报。

5.组织评审专家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评议,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通过专家评议后推荐参加高评会,并参加答辩。评审结束当日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6.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考察。

7.考察无异议后提请会议研究审定通过后,印发任职资格文件,发放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藏水字〔2020〕87号)和相应材料电子版,可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站“下载专区”内下载。

(二)各单位需按申报级别将审核无误后的申报人员全部汇总到《2024年度职称评审量化指标对照表》内,与申报材料扫描件一并报送,以个人名义发送的单表和申报材料(修订补充材料除外)一律不予受理。

(三)各单位请指定1名职称评审工作负责人,负责沟通和处理评审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请于8月30日前发送至邮箱slzcps@126.com,以便工作人员联系加入工作群(也可在评审工作群内上报)。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4年8月26日

联 系 人:西落卓玛

联系电话:6373966、638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