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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副主席 色林错湖长汪海洲开展巡查调研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6日 来源:

日,自治区副主席、色林错自治区级湖长汪海洲前往那曲市申扎县雄梅镇,巡查调研色林错湖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对下一步工作进行指导、研究和部署。自治区环保厅、水利厅,那曲市有关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汪海洲通过实地查看、座谈交流,了解色林错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并给予充分肯定。

汪海洲指出,在那曲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色林错全面推行湖长制各项工作,四级湖长体系全面建立,沿岸未发现破坏环境、围垦湖泊、非法取水、非法开发、非法采砂等问题,湖面及周边生态环境状况良好。

汪海洲强调,色林错是西藏第一大湖泊,湖区地处藏北高原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东南地区,地势比较开阔,植被发育良好,属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也是传统牧区。在色林错流域落实湖长制,加强湖泊水环境治理、保护水生态文明意义重大。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民族团结,建设美丽西藏”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指示,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落实湖长制的有关部署要求,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统筹抓好色林错保护管理工作。

汪海洲要求,为推进湖长制各项任务进一步落地落实,取得实效,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针对色林错湖泊面积大,监测点少,难以掌握湖面水位、湖泊水质及水量变化,摸清湖泊水生生物底数等情况,要建立湖泊监测体系,利用现代化技术手段进行监测。二是加快推进色林错确权划界工作,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湖泊水域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湖泊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划界工作。三是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划分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可开发利用区,明确分区管理保护要求,强化岸线用途管制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控制开发利用强度。四是严格限制湖泊管理范围内的开发行为,随着色林错旅游开发价值的提升,相关部门要严格准入、强化监管,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科学、有序发展旅游业,禁止一切采砂、采石、开矿等行为,防止人类活动对湖泊生态环境造成破坏,确保色林错生态环境维持良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