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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利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10日 来源:

根据《西藏自治区财政厅西藏自治区政府国资委关于开展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工作的通知》(藏财资〔2018〕19号)文件要求,我厅及时组织厅属各单位和相关处室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指定专人,明确落实责任,认真开展了本次自查工作。

此次水利厅系统开展经营性国有资产摸底工作涉及共7个单位,水利厅系统通过认真自查,涉及投资所办国有企业的有3个单位,单位所属房产部分用于出租的有5个单位。并按时向财政厅上报了自查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