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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完成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 资产报告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28日 来源:

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的通知》(财资〔2017〕84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藏财资〔2018〕12号)要求,自治区水利厅财务处于2018年5月16日完成了报告试点工作。

2017年度行政事业单位经管资产报告及自然资源国有资产报告试点工作主要完成了西藏自治区水利系统政府储备物资情况和公共基础设施情况的统计分析,在资产报表数据基础上对资产数量、分布状况、结构变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