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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厅顺利完成日喀则市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综合督导检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2日 来源:

7月16日至7月27日,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曲达带队,区质安中心主任石达扎西、建管处副处长提包次仁和区质安中心主任科员泽仁达娃为成员的工作组赴日喀则市定日县、吉隆县、聂拉木县、拉孜县、江孜县、谢通门县、岗巴县和日喀则市2家水利检测企业,共检查项目10个。工作组通过现场查勘,资料查阅,听取参建各方工作汇报等形式对日喀则市部分在建水利工程项目进行了督导检查,并以现场会的方式与参建方进行了意见交换。

曲达副厅长高度评价了日喀则市水利工作取得的成绩,尤其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完成情况等方面充分肯定,但在此次检查中暴露出了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工作组现场下发了监督记录卡10份,提出存在问题85条,整改意见和建议22条,明确了整改内容和时限,并在现场联合共同签字确认。

现场会上,曲达副厅长指出,上半年日喀则市水利局基本实现了水利工程建设进度与质量安全同步提升,要再接再励,再创佳绩,并对检查情况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此次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参建各方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全力抓好整改力度,将整改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的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二是为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各参建单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加快施工进度的同时,全面加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管控意识,确保工程质量;三是绝大部分的工程处在关键收关之年,各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做好沟通衔接,加强协调力度,全力以赴,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四是要将整改结果按时报送至区质安中心;五是督促检查闭合落实工作,区市两级监督机构将整改情况再督促再监督的工作格局,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六是各运行管理单位要全力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为工程顺利完成建设创造有利条件,尽早发挥工程效益。下一步各项目法人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进一步落实各自责任,科学合理制定施工工期,重点抓好质量和安全,确保全市水利各项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