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关于成立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藏水党〔2020〕91号)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来源:
各地(市)水利局、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快水利监督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成立西藏自治区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孙 献 忠 厅党组副书记、厅长
副 组 长:扎西平措 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王 平 厅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达 桑 厅党组成员、水电院党委书记
阿 松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 建 华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热 旦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赵 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西 曲 二级巡视员
成 员: 李 晓 宇 厅办公室副主任
王 印 海 厅规划计划处处长
泽仁多吉 厅财务处处长、二级巡视员
谢 玉 红 厅水文水资源处处长
次旦卓嘎 厅建设与管理处处长
卢 育 玲 厅河湖管理处负责人
益西卓嘎 厅农水处二级调研员
罗 再 均 厅水旱灾害防御处处长
刘 晓 娟 厅政工人事处副处长
晋美次仁 农电局局长
石达扎西 质安中心主任
扎 西 厅后勤服务中心负责人
阚 兴 建 厅改革扶贫办负责人
向 飞 厅水利信息中心主任
王 庆 富 区水电院副院长
易 云 飞 区水保局局长
阳 辉 区水文局局长
洛桑多吉 区满管局局长
罗 小 和 区建管中心主任
再 吉 区抢险队队长
洛桑旺扎 区旁管局局长
杨 军 区拉管局局长
二、成立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水利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监督办),设在厅建管处,办公室主任由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热旦担任,副主任由建管处处长次旦卓嘎、质安中心主任石达扎西担任,由建管处、质安中心各抽调1名和厅属单位每年轮流抽调2名同志组成。监督办负责日常工作,专业监督由各处各部门负责。
中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