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招标信息

冲巴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全过程代建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10月12日 来源:水利厅

 


(项目编号:S1407003401018713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冲巴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说明:项目名称)已由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说明: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冲巴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藏发改农经〔2026〕2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说明: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西藏瑞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全过程代建(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西藏日喀则市康马县境内。

2.2 项目总体建设内容:冲巴湖水库以灌溉为主,兼顾防洪和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工程规模为大(2)型二等工程,调解节性能为多年调节。水库正常蓄水位4578米,相应库容6.61亿立方米,死水位为4569.5米,兴利库容1.129亿立方米。工程主要包括主坝、副坝、右库岸、启闭机室、放水系统和泄洪系统。冲巴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内容为:(一)建筑工程含挡水工程拆除新建,放水、泄洪工程修复加固及房屋建筑的修缮改造等;(二)机电及安装工程含电气设备、信息化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的购置安装;(三)金属结构设备的购置安装;(四)临时工程含导流、便道、支护、房屋及其他工程等建设内容。项目可研投资金额:约15300万元;施工总工期:18个月。

2.3 本合同项目代建范围:

全过程代建,从组织或参与编报初步设计报告至缺陷责任期届满、完成项目档案及资产移交运行管理单位为止。(1)按照合同约定,组织或参与编报初步设计报告,组织招标设计和施工图设计。(2)负责或协助办理与项目有关的审批、许可手续。(3)负责或协助办理招标备案、开工备案、质量与安全监督、验收申请和资产移交等手续。(4)根据代建合同约定,落实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组织项目招投标,择优选择监理、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商;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5)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资金管理、环保水保、档案资料等负责,根据合同约定承担项目法人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6)负责审批合同权限内的工程变更,对重大工程变更、延期、索赔、停工及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项目设计变更、概算调整相关文件编报工作。(7)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项目法人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8)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检查、稽察、审计、考核等工作,并负责落实整改。(9)组织完成质量评定,按照验收相关规定,配合项目法人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政府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10)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做好审计配合工作。(11)承担项目档案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等工作,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档案和资产移交手续。(12)代建合同约定的其他职责。(13)工程建设期间,凡属代建项目管理工作需要,需聘请权威部门、行业专家、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的咨询、评审、论证、评估、审查、建设期过程造价审核、过程管理审计等项目管理类工作(含技术方案论证、重大设计变更评审、造价复核等),由代建单位负责组织、落实并承担全部相关费用,该部分费用包含在代建服务费内,包干使用、超支不补。(14)上述第(1)至(13)条约定的代建工作范围内全部所需费用均包含在代建服务费金额内,中标后代建单位不得就代建范围内工作另行计取费用。

2.4对应建设可研投资金额:约15300万元;估算建设管理费金额:345.16万元,【本项目采用费率报价(投标人所报的代建服务费率必须在80%≤费率≤90% 的范围内(含80%和90%)),结算金额=概算批复核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标费率】。

2.5 本合同项目代建服务期限(含缺陷责任期12个月)共:36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以下所列资质中的一种:①水利水电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③工程咨询单位甲级及以上资信证书(水利水电专业);④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⑤由政府专门设立(或授权)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机构并具有同等规模等级项目的建设管理业绩;⑥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项目法人职责的单位。

3.2业绩要求:近5年内承接过类似建设管理业绩(类似建设管理业绩系指水利水电工程代建管理业绩或全过程工程咨询业绩或监理业绩或项目建设管理业绩或作为牵头方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业绩等);具有与代建项目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

3.3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或2023年、2024年、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附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初至今的财务审计报表,成立不足1年投标人,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加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函替代审计报告)。

3.4信誉要求: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截图显示有行贿记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人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西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登记且不在严重失信名单内;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登记。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关注项目

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3日00:00至2026年10月20日00:00,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关注项目。首次登陆须持有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兼容的数字证书并完成交易主体登记。下述所称电子交易系统除特别说明外均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6年10月13日00:00至2026年10月20日00:00。

5.2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须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11月3日  09时5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ggzy.xizang.gov.cn)(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未按要求加密或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2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西藏自治区水利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各潜在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的项目相关澄清、更正、终止等公告,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10.注意事项

10.1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0.2投标人在投标时需要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电子交易系统中,并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可登录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访问)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的企业CA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10.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满拉水利枢纽管理局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纳金乡江中路1号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侯先生         

电    话:17740703900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瑞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蔡工堂乡云天路5号领域小区28栋2-1

邮    编 :850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18889096373

12.受理异议的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联系方式:0891-6373240;0891-6373996;0891-6377250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