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意向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5日 来源:水利厅
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拟于近期确定《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2026年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代理机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选择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购买服务代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西藏自治区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2026年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项目。
2. 采购单位: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
3. 项目内容:负责本项目的采购代理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公告、组织评审、公示结果、协助签订合同、处理质疑投诉等全流程代理工作。
4. 服务期限:自委托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采购相关事宜全部完成止。
5.预算金额:71.00万元。
二、代理机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 已在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完成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具备合法有效的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4. 近3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专业的采购代理团队及开展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所需的设施设备。
6. 熟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同等条件下具备水利设施运维类项目采购代理经验者优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三、报名需提交材料
参选机构须按以下顺序整理材料,一式3份,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密封提交(密封袋注明项目名称、机构名称,加盖骑缝章)。
1. 代理机构征集报名申请表(格式自拟,含申请意愿、服务承诺)。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代理机构备案截图(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需注明范围、期限)。
5. 近3年(2023年至今)政府采购代理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同等条件下含水利类项目优先)。
6. 公司简介、专职从业人员名单、人员资质及近3年社保证明。
7.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业绩、从业经历及社保证明。
8. 近3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书面声明。
9.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10. 代理服务方案(含流程、质量控制、投诉处理、团队配置)。
11. 代理服务收费报价函(符合国家及西藏自治区收费标准)。
12. 廉政建设、风险防控措施及其他补充材料。
四、报名及材料报送
1. 报送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2. 报送地址: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拉萨北路2号,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
3.联系人:巴桑次仁 联系电话:13549002903
五、评选方式
1. 采购单位组建评审小组,对参选机构的资质、业绩、团队、方案、报价、信誉等进行综合评审、打分。
2. 按得分高低确定中选代理机构,结果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官网或相关平台公示。
3. 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合同。
六、其他事项
1. 参选机构须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2. 提交材料概不退还,采购单位对参选材料严格保密。
3.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所有。
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
日喀则水文水资源分局
2026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