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级)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5年02月11日 来源:水利厅
2025年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级)
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机构设置
三、部门预算构成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政府采购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主要职能:研究拟订水文事业发展规划和专业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水文、水资源、水环境监测站网的建设;负责全区水文勘测、水文预报、水文分析与计算、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组织编制《西藏水资源公报》《西藏自治区河流泥沙公报》;负责水环境监测和评价,编制《西藏自治区水环境质量通报》;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水文预报工作,按权限发布水情公告;负责工程项目水文资料和水文报告的审定;开展高原地区水文、水资源和环境领域的科学研究。承办自治区水利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西藏水文局内设机构5个部门:办公室、政工人事科、财务科、站网规划科、水文监测科;5个直属事业单位:水文信息中心、水环境监测中心、水文研究室、水文勘测队、拉萨水文实验站。
三、部门预算构成
本单位预算为三级部门预算。
纳入单位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西藏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收入预算8212.25万元,比上年5188.82万元增加3023.43万元,增长58.27%,增加原因主要包括:一是2024年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214.52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二是新增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防护救生装备购置项目523万元。支出预算8212.25万元,比上年预算5188.82万元增加3023.43万元,增长58.27%。
二、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073.18万元,同比2024年收支总预算5188.82万元增加2884.36万元,主要原因包括:一是2024年西藏水资源监测能力及大江大河水文应急监测建设工程2214.52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二是新增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防护救生装备购置项目52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5810.32万元、上年结转2262.86万元;支出包括:农林水支出7,053.04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80.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11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体情况(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810.32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减少604.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预算执行中追加西藏自治区大江大河水文监测系统建设工程
二期、自治区水资源监测能力与饮用水安全应急检测建设工程、西藏自治区跨界河流水文站网第三期建设工程等基建项目工程。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10.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62万元,占9.61%;卫生健康支出180.41万元,占3.11%;农林水支出4790.18万元,占82.44%;住房保障支出281.11万元,占4.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74.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39.21万元增加35.59万元,增加10.49%。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82.94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82.01万元增加100.93万元,增长123.07%。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计退休人员增加,所需职业年金计实金额增加,使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预算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2025年预算数为0.8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增加0.8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按公益性岗位人员属性对功能科目进行调整。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180.4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152.19万元增加28.22万元,增加18.54%。主要原因是2025年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使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25年预算数为4790.18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3975.31万元增加814.87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2025年预算安排中,新增基层干部救生装备购置530万元、车辆购置220万元及办公用房维修改造75.7万元,使水文测报项预算增加。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11万元,比2024年执行数249.06万元增加32.05万元,增加12.87%。主要是2025年职工工资正常晋升,使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体情况(按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79.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58.44万元,主要包括:工资性支出2342.69万元(基本工资536.64万元、津贴补贴1625.84万元、奖金180.2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374.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2.9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80.41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失业保险、工伤保险)14.07万元、住房公积金281.11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个人取暖费、独生子女费、煤油补贴、加班补助、休假探亲费、乡镇教职工生活补助、特级教师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8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3.94万元。
公用经费421.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47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2万元、电费52万元、邮电费2.8万元、取暖费0万元、差旅费54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会议费1万元、 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 劳务费5.8万元、 委托业务费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0.5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1.41万元、工会经费44.6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38万元。
五、“三公”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9.30万元,比上年“三公”经费预算142.49万元增加126.81万元,增长89%,主要原因是:2025年特种专业用车购置8辆,预算金额220万元,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102.3万元增加117.7万元,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增加,“三公”经费预算金额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69.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20万元,比上年增加1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31万元。)比上年增加127.01万元,增长89.45%,主要原因是:2025年特种专业用车购置8辆,预算金额220万元,比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增加117.7万元,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增加;公务接待费0.3万元,比上年减少0.2万元,下降4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厉行节约及“八项规定”有关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格接待标准,严控接待开支范围,降低接待成本。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8辆、保有25量,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60人。
六、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5年本部门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本部门政府采购安排1182.7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07.0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75.7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月20日,本部门固定资产构成情况为:房屋31008.52平方米,车辆21辆,单价在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在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本年度拟购置固定资产1107万元,主要是:8辆特种专业用车、基层干部应急救生装备及水文台站设备一批。
九、项目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16个,资金3793.46万元,实现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其中本部门重点项目1个,绩效目标情况如下:
重点项目 | 预算数(单位:万元) | 绩效目标 |
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防护救生装备购置 |
530 |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确保水文测报安全生产。本着“坚持以防为主、以人民为中心,确保安全生产”的原则,完成对局直属应急救援队及7个市(地)分局基层干部和救援人员防护救生装备的配备,确保防汛抗旱水文监测及金沙江堰塞湖、雅鲁藏布江加拉堰塞湖和其它突发水灾害应急监测安全有序开展,为地方经济建设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水文支撑,为西藏水文、水利现代化高质量发展奠定安全发展基础。 |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本部门2025年无政府债务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预算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重点项目: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重大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项目,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社会关注度高、实施期长的项目,或与本部门职能职责密切相关的项目或预算安排支出相对较大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