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来源:水利厅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如下。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学习任务,纳入年度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安排,利用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组会议、支部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领会。二是落实干部职工学法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与行业普法结合起来强化学习。三是通过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党组会、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辅导和读书班等专题学习,引领带动干部提升法治素养,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深化法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一是强化普法宣传工作组织保障。组建调整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领导小组成员和牵头部门。印发“谁执法谁普法”实施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计划安排普法任务。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八五”普法规划启动会,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二是加强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结合自治区安排组织领导干部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等培训10余人次,并开展专题学习辅导培训,对培训成果以法治西藏线上答题和法治能力考查测试予以检验。三是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宣传节点面向社会及执法、管理、服务、用工对象普法,采取设置法治宣传专栏、运用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法治宣传和以案释法,对宪法、民法典及《水法》等行业法规进行广泛宣传。区水电院在《地下水管理条例》全国答题活动中荣获优秀组织单位。
(三)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一是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我区实施方案。制定印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任务分解通知》《“十四五”时期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法治管理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工作部署。主动认领任务55项明确具体工作及完成时限形成工作清单细化落实。二是规范重大执法决定程序,制订《重大水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意见书》,严格依法开展法制审核,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立法程序制度落实,行业规范性文件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核后提交专题会议、厅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研究讨论议定并按要求呈报备案。年内1部规范性文件《水行政执法文书》完成报备通过审查。
(四)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一是组织编制完成水利厅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并开展实施规范编制,推动实行清单制度,高效履职尽责。二是落实简政放权,执行、取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审批事项,自治区本级权责清单由95项调整至82项。压缩审批时限整体30%,最高达到50%,水行政审批效率大幅提升。三是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实时发生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驻“三级”政务服务大厅,实现水利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
(五)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年度申请水行政执法监督专项经费预算支撑行政执法工作。依托自治区政务服务网及国家信用信息体系网等,公开本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厅本级行政处罚事项均严格按规定和已印发试行的水利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要求,严格执行法审程序,经集体讨论、专题会议研究、法务审核后提交厅长办公会决定。二是强化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细化、量化、规范化自由裁量基准形成《西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升涉水行政执法工作可操作性。三是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制定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对接公安部门制定水行政与刑事司法衔接细则,落实河湖长+检察长+警长机制,推进多方协作。
(六)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制定规范性文件法审、市场公平竞争审查规章制度和审查办法,将公平竞争审查嵌入公文审签程序一并执行,做到应审尽审。2022年对存量文件12000余件、新增文件20000余件进行公平竞争清理审查,为市场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顶层设计和源头审查把控作用。年度我厅顺利通过市场公平竞争第三方评估。二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四不两直”监管模式,全区水利工程全部进入自治区或地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招标投标活动,2022年1月1日起全面进入电子化招投标。三是提升信用信息共享公开水平,建立“西藏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并与水利部全国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将违法失信单位录入平台系统。全国水利建设市场建管平台“企业活跃度”最高时达77%,连续3年居全国榜首
(七)科学有效制约监督行政权力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水利厅本级权责清单等在政务服务网及部门网站公开并实施动态调整。设立水利厅网站“双公示”专栏同步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公示。全年957条招投标信息、水利厅工作要点1条16项、38项行政许可、105条水利工作事项及水利厅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均通过部门网站等不同途径向社会公开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二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年内主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0件,(含自治区领导重点督办件1件),政协委员提案5件,年度办理提案建议代表和委员满意率达到100%。我厅获得2022年度政协提案承办先进单位。
二、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思维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各级各部门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推进力度不均衡。牢固树立以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工作的意识有待强化。
二是法治工作队伍仍需加强,法律相关专业人员,专业能力、专业素养、知识架构均存在不足和短板;依法行政队伍力量不足,专业执法水平有待提高。
三、2022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强化部署严格履职
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任务安排建议,召开党组会2次、厅长办公会2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相关工作。依托2022年党建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工作任务履行“一岗双责”,并将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个人年度述职及政绩考核,提升公信力。
(二)坚持科学依法决策
制定印发《中共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党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坚决执行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大资金使用等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年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建议方案、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分配方案等重要工作通过决策准备、征求意见、酝酿沟通、决策提议、发表意见、会议表决等程序实施决策执行。
(三)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
印发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每年申请财政预算经费,聘请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5名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团队充分发挥作用。重大行政决策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并经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后实施决策。年度召开厅长办公会6次、各类专题会28次,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管理机构建议方案、雅江中上游生态修复与保护综合治理规划联合实施协议等重要工作依法定程序实施民主决策、规范议定。《西藏自治区水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等52项重要工作、规范性文件、工作合同等均经法律顾问法审出具审核意见书。
四、2023年推进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水利事业发展同规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真正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水利行业法治政府建设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二)加大法治政府建设的推进。进一步加大建设法治政府力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研究解决法治领域重大问题时积极的作用,推进行政职能法治化、规范化管理。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为抓手,强化落实认领任务清单,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三)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着力推动智慧政务建设,积极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政务服务线上线下并行。
(四)着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化,督促各决策施行部门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升决策质效。深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加大水资源、河湖管理、水土保持、水利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五、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