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报送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来源:

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0年度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拟于2020年12月底开展,申报材料请于2020年12月20日前报区水利厅政工人事处,逾期未报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职称评审各层级条件详见《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

三、申报材料

(一)个人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4份。

2.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西藏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年度情况登记手册》、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政治考试、职称业务考试有效成绩证明或免试证明。

4.佐证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的资料原件或复印件。

5.破格申报相关材料(仅破格申报职称人员提供)。

6获得专业技术成果奖励或荣誉称号的有关证书、文件等。

7.取得现职称后本人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总结,以及近5年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不足5年的按实际年度提交。

(二)单位材料

1.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纪检部门出具的政治品行和廉政情况考核意见以及单位推荐公示结果(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在单位内部对申报人员的政治品行和业绩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使用、空缺情况说明。

3.《申报材料审核表》。

4.各级别申报人员名单(纸质版盖章、同时报送电子版)。

四、注意事项

(一)《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价标准(试行)》(藏水字2020年88号)《西藏自治区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办法(试行)》(藏水字〔2020〕87号)已在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门户网站公布,可前往门户网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二)申报人员所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完备、详实、规范,材料中所提供的复印件,需用人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否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不予认可。

(三)评审材料由所在单位按《申报材料审核表》逐项审核无误签字后统一上报,个人自行上报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四)委托水利厅水利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的,须出具委托评审函。

附件:1.职称评审申报人员花名册

2.2020年度全区水利工程系列级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3.申报材料审核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