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举办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班的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22日 来源: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市场准入制度及过程监督有关规定的通知》(藏水监〔2017〕25号)相关规定,我厅拟于近期举办西藏自治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班,此次培训班具体工作委托中国水利企业协会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经理等。
(二)项目负责人(B类):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
(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二、考核内容
本次考核分为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以下简称“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试(以下简称“知识考试”)两部分。能力考核通过后,方可参加知识考试。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均合格后,可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一)能力考核
被考核人员的能力考核合格标准为: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
2.与申报企业有正式劳动关系。
3.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
4.申请人的学历、职称和工作经历应分别满足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应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之外的其他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2)项目负责人:应为注册建造师,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3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工程类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具有1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或高中毕业且具有2年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经历;
5.在申请考核之日前1年内,申请人没有在一般及以上等级安全责任事故中负有责任的记录;
6.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
(二)知识考试
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试时间120分钟。
三、预报名方式
申请考核人员向企业提出申请,由施工企业填写《参加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lqx@mwr.gov.cn进行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31日。请参加本次培训的学员申请加入西藏三类人员培训班QQ群(群号:201321264,培训时间、地点将在群内通知)。
四、其它事项
(一)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二)按照《关于印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安监〔2011〕374号)规定“安全生产管理三类人员必须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能力考核和知识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与水利水电工程投标,从事施工活动。”
(三)联系方式
中国水利企业协会
联系人:吴宁宁
电话:010-63204835
手机:15726400825
附件:参加安全生产考核人员名单汇总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18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