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昌都市霞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西藏自治区昌都市霞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有关规定,现将西藏自治区那曲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规模:
霞曲是易贡藏布江的左岸支流,发源于西藏自治区边坝县金岭乡僧达隆以西的嘎卜拉山,位置介于东经93°33′~94°36′、北纬30°24′~30°54′之间。河流流域面积为2952平方公里,河长82公里,落差1990米,流域内涉及西藏自治区的边坝县、波密县、比如县和嘉黎县。霞曲流域多年平均流量104.13立方米/秒,多年平均年径流量约32.84亿立方米。霞曲流域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约1025兆瓦。流域内以草地为主,高、中、低覆盖度草地面积797.17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27.00%。林地583.82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19.78%。未利用土地(含冰川)1079.98平方公里,占流域面积的36.58%。水域、居工用地面积较小。由于受到各种开发条件的约束,目前全流域还没有一个较大的控制性调蓄工程和水利发电枢纽工程。目前,已建成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工程仅为一些小型工程。
(1)防洪减灾工程
规划对流域干流金岭乡和支流加贡乡原有堤防进行加固修整,保障其防洪标准。并进一步新建防洪堤4.4公里,河道整治清淤5公里,设计标准20年一遇,工程共计投资7000万元,有效保护金岭乡和加贡乡874户,5021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规划在金岭乡治理山洪沟4条,治理长度7公里,保护周边村民75户,367人生民财产安全;加贡乡治理山洪沟3条,治理长度4公里,保护周边村民75户,367人生民财产安全。对炯拉错冰湖出口下游河道进行排导整治,治理长度2.5公里,工程投资1000万元。
(2)灌溉工程
根据霞曲流域社会经济发展需求,以及流域农业气候、土壤条件、地形特征和水源分布等情况,规划近期在金岭乡新增4个灌溉农田,灌区总面积4095.0亩,远期2030年再增灌溉农田993.0亩。
(3)乡镇供水
在金岭乡和加贡乡各建设水厂1座。近期规划年(2020)年供水规模达到0.12万立方米/日,远期规划年(2030)年供水规模达到0.15万立方米/日,以解决规划年内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同时满足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需水要求。
(4)水力发电
在霞曲流域内建设两级梯级电站:第1级水电站和第2级水电站。
1)第1级水电站
大坝坝底高程为3607米,坝顶高程为3725米,最大坝高118米。正常蓄水位高程3723米,相应库容16578万立方米,死水位高程3678米,调节库容13674万立方米,电站保证出力为61.37兆瓦,电站调节系数为4.67%,为季调节。该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为300兆瓦,多年平均总发电量为13.54亿千瓦时。
2)第2级水电站
大坝坝底高程为3365米,坝顶高程为3405米,最大坝高40米。正常蓄水位3403米,死水位3401米,电站厂房地址高程3118米。正常蓄水位相应的总库容426万立方米,调节库容55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相应的总库容426万立方米,调节库容55万立方米。相应的装机容量为200兆瓦,年利用小时数为5089小时,多年平均发电量10.18亿千瓦时。
(5)水土保持
流域水土保持规划包括预防、治理和监测3类工程规划。总防治面积245平方公里,其中预防面积194平方公里,治理面积51平方公里,在预防范围特点分析的基础上,根据预防对象发挥的水土保持主导基础功能,进行措施配置。
根据霞曲流域水土保持现状和本次规划水土保持任务、目标及分区,确定治理范围包括上、中、下游预防保护区以外的水力侵蚀区,主要为部分中低覆盖度草地,治理范围87平方公里,其中,其中上游山地水源涵养区14平方公里,中游宽谷农田防护防灾减灾区为64平方公里,下游山谷生态维护防灾减灾区为9平方公里。
结合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并结合霞曲地区监测站点布设,拟在流域预防保护区、治理区分别布设1处监测点,并在流域中游设置一个监测示范小流域。
(6)水资源保护
结合灌区规划成果,霞曲的面源污染控制工程主要针对农耕地产生的污染物,为降低农药、化肥污染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在金岭乡周围需要建设生态沟渠17.46公里,工程投资523.8万元。同时,为防治乡村畜禽养殖造成面源污染,需要在各乡村建设集中堆肥点,加贡乡总投资645.42万元、金岭乡1214.54万元,总投资1857.96万元。
由于霞曲流域水源地植被覆盖较低,且水源地无防护设施,人、牲畜可随意到取水口活动,水源地遭到破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包括金陵乡驻地水源保护工程和加贡乡驻地水源保护工程两项。
2、环境影响
(1)不利影响
水电站建设和运行阻隔水生生物的种质交流;电站调度导致上下游水文情势变化改变水生生物生境,同时低温水下泄对鱼类产卵和繁殖造成影响。
(2)有利影响
规划实施提高了流域水资源供给保证率,对于改善区域居民生活和促进经济发展起到积极作用;同时防洪规划、水土保持规划和水生态保护规划中工程实施对于流域生态环境改善发挥了积极作用。
3、环保措施:
(1)水环境与水资源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和减量化措施,落实水源地保护规划的各种措施。同时工程施工废水产生量最大的砂石料加工系统废水,设计处理后全部回用,必须达到零排放。
(2)水生生态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减量化措施和补救措施,为了减免梯级水电站对鱼类种质交流的影响,避免鱼类种群的片断化,考虑在工程规划的同时规划过鱼设施或者人工增殖放流工程。
(3)陆生生态的保护措施
包括预防措施、减量化措施、补救措施,主要针对水电站等主要工程的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选址进行优化,尽量减少林地、草地和耕地的占用,最大限度的保护陆生生态。
(4)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单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书》要求,分单元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通过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活动产生的新增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在保障工程建设和运营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利用绿化、复垦等生物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结合工程所在地区自然环境条件与工程建设及其水土流失的特征,提出总体防治目标为,使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到95%以上,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5%以上,土壤流失控制比达1.0,拦渣率达到95%以上,植被恢复系数90%以上,林草覆盖率达到60%以上。
(5)社会环境保护措施
包括文物和景观保护措施、民族文化保护措施及淹没和移民,全面保护社会环境。
(6)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为防治施工期施工人员传染病的发生,必须采取综合预防措施。并加强监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针对传染源、传播途径和易感人群三个环节,采取预防措施。
(7)环境风险对策措施
包括突发性污染事故对策措施、生态风险对策措施和建议和社会风险预防措施,在工程开发建设中,应尽量避免发生突发性污染事故,在发生了突发性污染事故的情况下,应尽可能将损失减至最小。
4、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拟通过公众参与了解流域沿线公众对规划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对环境质量现状的认识;
(2)规划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3)公众对规划的态度;
(4)公众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对本项目有或提出建议,可在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以电话、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西藏自治区水利厅项目办和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反映,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6、项目建设方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地址:西藏拉萨市色拉路78号邮编:850014
联系人:程兵峰 E-mail:21654440@qq.com
电话: 0891-6372247传真:0891-6373146
7、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科技园邮编:100038
联系人:吴佳鹏 E-mail:wujp0121@126.com
电话:010-68781170 传真:010-685727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