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嘎托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评价法》及国家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嘎托河流域综合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规划概况

根据嘎托河流域自然地理、生态环境现状,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嘎托河流域治理开发与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以供水、灌溉、生态保护为主,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并重,在环境许可的条件下,适度开发水电资源。

1)供水规划

规划以新建扎仓嘎水库为嘎托河干流的骨干调蓄工程,满足干流嘎托镇及沿岸乡镇的集中供水要求;新建、续建和扩建城镇供水水厂,配套完善现有城镇供水管网工程,提高供水效率和水质监测能力;城镇附近的农村居民点,可依托附近城镇自来水厂延伸供水管网来普及自来水,其他人口稠密地区,建设集中式供水工程;在农户居住分散的山丘区,建设分散式供水工程。

2)防洪规划

本次防洪规划治理范围为嘎托河嘎托镇以下至门巴河段,河长约120km,集水面积为2200km2。重点治理河段为嘎托河干流加它至夺日河段、努乌雪曲帕仓库至普拉河段、曲井曲然堆至加尼顶河段、拉拉奇嘿尼玛沙至宗咱塘河段。尚需新建的堤防工程有三处,分别为嘎托镇、徐中乡徐中村以及帮达乡帮达村堤防工程。嘎托河流域干流段加它村至查堤岗、支流努乌雪曲帕仓帕至查孜隆、曲井曲支流达木隆至达克恰木、校塘顶至芒巴河段采取护岸工程措施。

3)灌溉规划

2020年,灌溉面积达到5.952万亩,耕地灌溉率达到100%,并在干流嘎托镇以及支流曲井曲帮达乡结合水源控灌高程条件,尽可能发展草场灌溉面积达到1.6万亩,林地灌溉面积维持现状不变。

4)水土保持

2030年实现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205.24km²,其中:预防保护面积80km2,综合治理面积125.24km2。近期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154.22km²,其中:预防保护面积48km2,综合治理面积106.22km2;远期完成水土流失综合防治面积51.02km²,其中:预防保护面积32km2,综合治理面积19.02km2

5)水资源及水生态保护

明确各分区水体功能及水质目标,通过污水处理厂建设、畜禽舍饲标准化建设和水环境站网建设及管理等措施,严格控制规划年污染物入河量,保障流域水环境质量维持现状,不因规划方案实施受到不利影响。保证河流生态水量,保护特有及土著鱼类栖息地,建立及完善水生态环境监测系统。

二、评价区环境现状

1)流域概况

嘎托河为金沙江右岸支流,亦称黑曲或中岩曲。发源于西藏自治区芒康县嘎托镇境内的麦巴若巴牛场附近,流域面积约2604km²(含云南省境内面积),河长163km。流域位于西藏自治区东部,北与日曲和穷波嘎曲流域相邻,东与雪曲河、西与澜沧江接壤。流域涉及昌都市的芒康县及云南省的德钦县。在西藏自治区境内流域面积2353km²,河长140km。涉及昌都市芒康县的洛尼乡、嘎托镇、帮达乡、徐中乡、如美镇等5个乡(镇),17个行政村。全河落差1440m,比降8.96‰,多年平均径流量10.06亿m3,多年平均流量为31.9m3/s,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约45.1kW

2)生态环境

嘎托河流域地处青藏高原高寒植被区,高原东南部山地寒温性针叶林亚区,山地寒温性针叶林地带,横断山脉北部山原峡谷云、冷杉林区。嘎托河流域区内生境多样,植被保存完好,为野生动物的生存提供了良好的栖息环境。调查区分布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种。其中国家Ⅰ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即林麝、高山麝和胡兀鹫,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17种,包括猕猴、黑熊、棕熊、水鹿、鬣羚、斑羚、黑耳鸢、普通鵟、雀鹰、高山兀鹫、灰背隼、红隼、藏雪鸡、血雉、白马鸡、鵰鸮和灰林鸮。嘎托河流域没有河海洄游性鱼类、江湖半洄游性鱼类、长距离河道洄游性鱼类。

3)水环境

嘎托河汇入金沙江河段属《西藏水功能区划》水功能一级区划金沙江川藏滇缓冲区,现状水质Ⅱ类,水质管理目标Ⅱ类。监测结果表明,枯水期,嘎托河流域现状水质良好,主要河流水质均为(GB3838-2002)标准类水质,均达到相应水域水质目标要求。

4)社会环境

2012年嘎托河流域总人口24649人,3594户。其中城镇人口1228人,农村人口23420人。总人口中藏族占96.25%,汉族占2%。嘎托河流域内经济以畜牧业为主,辅以农业,主要种植的农作物有青稞、小麦、玉米、荞麦等,畜牧业以饲养牦牛、黄牛、绵羊、山羊、马、猪为主。

5)环境敏感区

嘎托河流域内重要环境敏感点包括1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以及克巴龙寺等8处寺庙,规划影响范围内还分布有1处县级自然保护区莽措湖自然保护区。

三、环境影响预测评价

1)主要有利影响

嘎托河流域灌溉规划与供水规划的实施对提高灌区农田灌溉用水、生态用水、人畜用水方面将起到重要作用,对加快当地农牧业的发展十分有利。

水土保持生态建设规划的实施,可提高灌区植被覆盖率,有利于改善当地生态环境和居民生产生活条件,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并为扶贫点建设创造条件,使生存条件极差地区的贫困农牧民达到异地脱贫,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

防洪规划的实施,能显著提高嘎托河流域的防洪标准,减轻洪水威胁和洪灾损失,保障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总之,嘎托河流域综合规划实施,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对实现地区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对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2)主要不利影响

水环境:嘎托河流域无大的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除少部分村镇和寺庙临河外,其他均较分散,形不成入河排污规模,农业污染源轻微。嘎托河流域水质较好,正常情况下废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或综合利用,不会对水质带来影响。

水生生物:水库的建设将使河流的连续性受到严重影响,不仅阻隔了洄游鱼类的通道,对洄游性鱼类和非洄游性鱼类也有很强的阻隔效应。工程建设运行后,将支流和干流分隔成相对独立的种群,干流裂腹鱼类和鮡类资源补充减少,虽然干流不缺少繁殖场所,在目前的捕捞强度下,资源量会有明显下降,小型化趋势会更明显。

高原鳅等适应以浮游生物、游泳生物或有机碎屑为主的开阔水域索饵肥育,其鱼类种群数量会显著扩大,成为库区优势种群;裂腹鱼类对库区饵料生物基础适应性相对较差,但其食性仍具有一定的可塑性,库区仍会维持一定的种群。

水库建成后,水深增加,流速变缓,将淹没库区河段的原有产卵场,但库尾以上流水河段、库区支流及支流汇口附近水域的产卵场将会扩大或形成新的产卵场;随着冬季来水量减少,水位降低,温度下降,多进入主河道深水区越冬,水库的形成为坝上河段鱼类提供了越冬条件,鱼类越冬场所会得到改善。

陆生生物:嘎托河流域规划工程等建设会对野生动物的栖息及觅食活动带来干扰,局部地区会改变动物的分布格局。水库建设对大多数哺乳动物没有太大的影响,由于这些动物活动范围大,迁徙能力较强,不会造成对整个种群的危害,施工期完成后,各种影响因素逐步减小,原有栖息地生境因水库水面增加而有所改善。

规划方案的实施对嘎托河流域陆生生物及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主要是水库淹没影响,其次是移民安置的影响。除水库淹没影响为不可逆影响外,其它对陆生生物的不利影响均是短期的,通过采取一定的预防或补救措施得以恢复。

移民安置:由于规划所属西藏地区人群居住较分散,淹没损失较小,搬迁人口相对较少,因此从水库淹没及移民安置角度对该地区社会经济影响不大。

以上不利影响大多可以通过采取减量化、恢复或补救性措施,予以减缓或消除。对于其中具有累积性、长期性的环境问题,如对特有鱼类的影响需进一步开展研究,制定更加有效的保护或恢复措施。

四、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1)水资源保护对策措施

加强嘎托河流域的水资源管理,注重在水资源开发利用中维护良好的水生态系统,保持水生态系统的平衡和良性循环,维护河流生态系统健康;优化扎仓嘎水库、莽措湖水库的调度方式,特别是要对扎仓嘎水库特枯年的调度方案进一步优化,以保障河流生态环境用水量。本次规划设定的两个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按汛期、非汛期分别不小于河道控制断面多年平均流量的40%和20%控制。

2)水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为保障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的实现,规划实施阶段加强畜禽排污及农田面源污染控制措施及监督监控体系建设。加强芒康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芒康县近期新建区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旧区保留截流式合流制排水体制;远期全部采用雨污分流排水体制,新建城南污水处理厂,同时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机构的管理职权和省区相关环保部门之间的动态交流,共同实现省界缓冲区水环境质量达标。

将嘎托河洛尼乡河段及主要支流日布曲上游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加强保护区监管力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努力实现污染物零排放。制定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应急预案,形成有效的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

3)陆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控制工程占地规模,施工道路尽量利用已有线路或对已有线路进行改造,减少占地对植被的影响。严格在规划用地内施工,注意保护项目区附近的植被,临时占地尽量不占用林地。水库蓄水前,应详细调查库区淹没范围内珍稀植物和古树名木,做好移栽或就地保护工作。

做好保护野生动物的宣传工作,提高施工人员的保护意识,严格规范施工,特别注意减少工程施工爆破噪声对野生动物的惊扰。

4)水生生态保护对策措施

扎仓嘎水库设计阶段应制定以保障下游生态用水为重要调度目标的水库运行调度方案,并安装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控和远程传输装置等措施,确保生态流量下泄。

严格保护源头区及上游高寒沼泽草甸、天然林灌等资源,对天然植被实施围栏封育保护,对各类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制,对因人类不合理活动造成的受损湿地实施封育、退牧禁牧、封沙育草、植被恢复、生态移民等综合措施。

5)生态敏感区保护对策措施

对于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本次规划工程内容均不直接涉及,规划实施过程中应避免对保护区的扰动。对于莽措湖县级自然保护区,涉及该保护区的引水工程施工应严格限制施工活动区域,并优化施工工期,避免对候鸟等保护物种的影响;进一步优化莽措湖水库运行调度方案,以降低工程增引水对保护区的影响程度。

6)社会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做好库区移民安置规划,妥善解决移民的生产生活,并加强移民生活水平的监测,保障移民的生产生活水平不降低,与当地居民能同步致富,维护库区社会的团结和稳定。

工程建设期间施工人员(主要以汉族为主)大量进驻时,应通过宣传等手段,使其对藏族习俗有所了解,尽量减少不应有的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无论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还是在移民安置方案的设计时都应当充分尊重少数民族生活方式和选择,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

五、综合评价结论

嘎托河流域综合规划的实施可协调流域保护与治理开发的关系,优化配置流域水资源,加强水资源及水生态环境保护,对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扎仓嘎水库的建设将造成河道减水及河流生境的阻隔影响,供水及灌溉规划的实施将会对河道水文情势造成改变并新增入河污染负荷,对河流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规划不存在重大环境制约因素,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总体合理可行。规划实施应坚持保护优先、有序开发的原则,加强水资源和水生态保护,切实保障河流健康。

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拉萨市夺底路100

邮编:850000

联系人:文工

电话:0891-6389207

传真:0891-6388182

邮箱:xzsgyhp@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主要征求内容包括:

1)您对该规划的态度;

2)您认为嘎托河流域环境质量现状如何;

3)您认为嘎托河流域存在哪些环境问题;

4)您最关系该规划那部分内容;

5)您对规划实施有哪些建议,对环境保护方面有哪些要求。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5天内。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以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给规划编制组织机构或环评单位,并留下您的主要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和您取得联系。

 

江河水利水电咨询中心

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西藏自治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

2016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