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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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 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8日 来源:

各地(市)水利局、厅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按照水利部、自治区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藏水字〔2020〕58号)。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以来,个别地(市)、部门不注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未按方案要求落实,影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体进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未取得显著成效,为加快推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查漏补缺,制定细化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进一步明确整治范围、重点、步骤、措施和要求,细化监督检查计划和施工现场检查内容。

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落实情况是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督促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照2个专题和6个领域重点任务表进行自查自纠。在生产经营单位自查基础上,各地各单位对辖区内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评估和排查,动态更新填报隐患和制度措施“双清单”(附件1、2、3),于每月1日上报我厅,我厅将对各地各单位“双清单”动态更新情况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实行通报制度

三、各地各单位要按照《西藏自治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藏水字〔2020〕58号)内容,结合实际,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按期上报年度工作报告、三年整治工作报告、问题隐患清单和制度措施清单。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1年4月22日

系 人:王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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