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前学法强根基 法典精神入人心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5日 来源:水利厅
4月24日上午,厅党组召开第四次(扩大)会议,会前专门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专题学法活动。会议特别邀请北京市大成(拉萨)律师事务所央金主任作辅导授课。会议由厅党组书记、副厅长郑连武主持,厅党组成员、各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本次学法聚焦法典涉水条文,央金律师围绕法典的形成过程、重大意义,以及水资源刚性约束、“四水四定”、流域管理、生态用水保障、水土保持、饮用水水源保护等核心制度进行了系统解读,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指导意义,为水利系统依法履职提供了重要指引。
会议指出,《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3月12日由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6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法典共5编、1242条,是我国继《民法典》之后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也是全球首部以“生态环境”命名的综合性法典,标志着我国生态环境法治建设进入全新阶段。
会议强调,法典将水资源刚性约束、水生态保护等核心制度上升为法律,废止了《水污染防治法》等10部法律,对水利依法行政将产生深远影响。全厅上下要以此为契机,切实做到: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法典施行的重大意义。把学习贯彻法典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和法治任务,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带头深学细悟,准确把握涉水核心制度要求。党组成员要率先垂范,重点学习水资源刚性约束、流域统筹治理、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关键内容,确保执法人员、管理人员准确理解、熟练运用。三要推动学用结合,全面提升水利依法行政水平。做好现行法规与法典的衔接清理,严格对照新规定规范执法行为,将法典要求落实到水资源管理、河湖保护、水土保持等各项工作中,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此次专题学法进一步增强了水利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为法典正式施行后规范开展水行政执法、完善配套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