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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生态红线 科学划定禁垦区范围

发布时间:2026年03月18日 来源:水利厅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全面落实水利部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工作部署,我区紧扣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要求,坚持“生态优先、因地制宜、尊重历史、保障民生”原则,高标准、高质量推进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至20262月底,全区七地(市)74个县(区、市)中,已有42个县(区、市)依法完成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划定与公告工作,为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提供了有力支撑。

提高政治站位,扛牢生态保护责任。陡坡地开垦是导致水土流失、生态退化的重要人为因素。自治区各级党委、政府将此项工作作为贯彻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守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举措,高位推动、统筹部署;自治区水利厅牵头抓总,区水保局切实履行行业职责,加强技术指导,推动各地将禁垦划定作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基础性工程抓实抓细。

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划定禁垦红线。针对我区高原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环境脆弱的实际,我区创新采用“人防+技防”协同、“空中+地面”联动工作模式,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监测、无人机航拍、实地核查等技术手段,精准识别陡坡地分布、土地利用现状及生态敏感区域等信息,依法依规划定禁止开垦范围。划定成果充分考虑了农牧民生产生活实际,实现生态保护与民生保障有机统一。

强化成果应用,推动落地见效。区水保局将持续指导各地深化划定成果应用,将禁垦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和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严格水土保持执法监管,推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真正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切实防治水土流失,守护好高原的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