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规程(试行)》发布实施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近日,西藏首部《西藏自治区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防范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发布实施。 这是区水利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论述精神,实现自治区范围内水库水电站放水风险受控的科学指南。《规程》不仅是对全区水库放水安全风险防范工作既有成效的总结升华,更是对未来安全生产风险挑战的前瞻布局,对于建立健全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协调机制,切实拧紧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阀”,防止因水库水电站放水导致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规程》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深入总结多年来全区水库水电站枯荣期调度实践经验,结合西藏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防控实际,经广泛征求水利部相关司局、区直各部门、专家学者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多次专题会议研究讨论、修改完善,由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水利厅、区能源局三部门联合发布实施。
《规程》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三管三必须”要求,从提高规程编制的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出发,突出放水协调机制和预警机制构建,对规范水库水电站放水安全风险防范各环节提出了全面系统的要求,内容覆盖总则、组织体系、安全协调机制、安全预警管理、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应急处置和警示通报、宣传培训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等九个章节,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各层级全链条安全责任,为确保水库与水电站的安全稳定运行,保障下游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科学、高效的风险防控操作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