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多措并举 保障群众增收
发布时间:2024年08月27日 来源:水利厅
今年以来,自治区水利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锚定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和乡村振兴的总要求,围绕拓宽农牧民增收致富渠道出实招,发挥好水利行业促进农牧民增收潜力,保障我区农牧民群众增收。
一、强化政策扶持,激发增收动力。一是不断加强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牧民自我发展能力,为农牧民增收提供水利支撑和保障。二是鼓励并支持农牧民施工企业参与政府投资水利工程基建项目,全力促进农牧民群众实现稳定增收。三是按照精准公开、就近就地的原则,将水生态补偿岗位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对应,使农牧民群众担任水资源管护员、水土保持监督员、村级水管员、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看护员,充分调动农牧民群众参与水利工程运行管理的积极性,实现农牧民群众增收。2024年全区设立水生态保护岗位(含村级水管员)59370个。四是政府投资水利项目实施过程中尽可能采取以工代赈方式,全力促进农牧民群众参与水利项目建设增收致富。截至目前,全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共吸纳农牧民工人数183511人次,累计租赁农牧民机械/车辆数量6269(台/辆),共计增收3.71亿元。
二、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农牧民素质。积极组织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农牧民群众农牧民参水利水电专职安全管理员和施工企业施工现场“五大员”培训班,做好岗前培训,增强就业能力,提高农牧民增收“含金量”。今年以来,先后举办“施工现场人员”培训班、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继续教育培训班、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取证和继续教育培训班各1次,共计培训人员2400余人。
三、加强全过程监管,保障农牧民权益。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不断加强劳动用工管理,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帐户、工资保证金缴存等制度。对接西藏银行开通8个县(区)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平台,进一步推动实现在建水利工程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全过程动态监管。二是积极开展“双拖欠”专项治理工作、根治欠薪攻坚行动,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对于发生的农民工欠薪问题,通过约谈、发函和督办等方式,责令相关企业和单位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依法处理欠薪问题,做到“动态清零”。
全区水利部门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为实现乡村振兴和农牧民群众增收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