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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都市召开2018年度第四次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及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协调会议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8日 来源:

2018年9月26日上午,昌都市2018年度第四次河长制湖长制专题及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协调会议在昌都市政府十二楼会议室召开。昌都市河长办通报了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情况,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汇报了市级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情况,与会人员对《方案》进行了认真的分析讨论,昌都市政府副市长、市经合局党组书记、市河长办主任赵明同志作重要讲话。

赵明同志强调:昌都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总体进展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是从近日水利部暗访反馈问题来看,一是部分县(区)、乡(镇)级有关单位和部门政策认识不深、把握不够,工作主动性不强,未能形成工作合力;二是河湖基础数据不完善,河湖排查进度缓慢,“一河(湖)一档”建立困难较大,严重制约着各项工作的推进;三是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等现象得不到彻底解决;四是监督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执法判断模糊,一些涉河湖违法现象不能完全查处,河道乱采乱挖、乱堆乱放、乱占乱建等问题还时有发生;五是村(居)级河长、水管员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认识不深,普遍停留在捡垃圾上,不能有力地监管和处理涉河湖违法现象。与会同志一致认为:一是昌都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基础薄弱、河湖众多、污染较少,“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应系统全面、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合理定位;二是“一河(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量大、涉及面广,各级各部门需协同合作,共同推进。

赵明同志要求:在昌都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转向全面见行动、见成效的关键时期,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河湖管护工作;二要压实河湖长职责,各级河长办要组织成员单位做好河湖长服务工作,协助河湖长履职尽责;三要强化督导检查,要坚持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深入了解河湖长履职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实际情况,针对近日水利部暗访发现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四要加强部门联动,树立一盘棋观念,全力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五要进一步加大河湖专项整治行动力度,排查问题要实事求是,整治问题要彻彻底底,各级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从基础工作做起,强化管理;六要严格考核问责,昌都市河长办要加强对县(区)级河湖长、市河长办成员单位的考核,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对于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履职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同时也要做好自治区对我市河长制湖长制相关工作的考核准备;七要加大湖泊排查力度,构建湖长制工作体系,建立健全湖长制工作机制,确保今年年底之前全面建立湖长制;八要强化学习,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性文件,进一步武装头脑、深化理论,做好河湖管护工作;九要加快水利信息化进程,尽快启动智慧水利试点;十要充分运用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昌都市河长办及成员单位相关同志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