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召开第六届二次理事会议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2016年4月19日,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第六届二次理事会议在拉萨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区科协关于印发《自治区级学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专题研究了学会秘书处2016年相关工作。讨论通过了《关于设置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的建议报告》。会议由肖长伟理事长主持,学会副理事长郭永刚、孙杰、阳辉以及学会秘书处等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第六届二次理事会议对学会2016年度工作进行了研究并形成如下意见。一是进一步规范学会组织机构和会员建档工作;二是扎实做好2016年度学会创新与服务能力提升引领奖励项目和调研咨询项目工作;三是对照《自治区级学会年度工作考核办法》,结合学会工作实际狠抓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不断推进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能力建设;四是建立健全学会沟通机制,在西藏水利网设置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专栏网页,建立电话联络沟通机制以利于提高学会办事工作效率;五是加强项目考察和学会对外工作交流,与内地兄弟省市水利学会加强工作交流,学习行业学会管理和建设经验,提升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自身建设水平,结合项目实施组织会员参与考察活动;六是关于设置西藏自治区水利学会常务理事单位、理事单位和收取单位会员会费事宜,由学会秘书处形成征求意见函并将文件发至单位会员征求意见;七是与有关部门沟通适时选取典型水利领域前期工作和科学研究项目开展专业技术咨询工作。(区水利学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