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稳步推进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1日 来源:
为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保障建设项目的合理用水要求,2015年市发改委和林芝市水利局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林市水〔2015〕44号文件),明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应当与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同时进行,分级审查,并要求各级发改、水利部门严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林芝市已经完成18个乡镇供水工程的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和工子荣水电站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林芝市水利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