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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水利系统积极探索农村水利设施 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26日 来源: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三农”为出发点,以农民增收、农业增效为落脚点,进一步建立农村水利建设运行新机制,巩固农村饮水安全、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成果,保证供水工程设施充分发挥效益,林芝市在朗县开展了农民用水户协会试点工作。

试点工作从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选取了朗镇堆巴塘村和巴热村、洞嘎镇扎西塘村和诺村、仲达镇仲达村和卓岗村三个镇六个村推选产生了协会小组代表和执委会,组织召开了朗县农民用水协会动员部署会,成立了县乡两级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朗县农民用水户协会工作实施方案

各协会在县乡两级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从农户基本情况统计、资产评估、注册登记、建账管理等基础工作入手,实行民主决策、自主经营、经济自立、自求发展的内部机制,依法从事水利工程设施管理与开发,农村安全饮水管理与服务,确保用水工程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灌溉面积的逐步扩大,巩固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一是落实了田间工程管护责任。二是理顺了灌溉用水秩序,促进了节约用水。三是减轻了灌区群众的负担。四是保证了农村人畜饮水的安全性。五是完善了灌溉管理的监督体系。目前,6个协会共有用水户 546 个,会员代表1941人,理事63人,管理面积2916.09亩。

协会一年来把公开配水、公开水量、公开收费、公开监督作为全年工作重点,为灌区管理体制的理顺和灌溉面积的扩大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成效显著。一是通过建立透明准确的配水机制,做到水到田间有下家,水到地头有效益,在量水分配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通过严格执行透明公开的收费机制,让群众缴明白钱,在水费征收上发挥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建立水事纠纷调解机制,设置专职协调人员,在水事纠纷上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