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厅开展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考核(2017年度)内业评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来源: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藏水字2017〕239号)要求,我厅于6月5日开展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考核(2017年度)内业评分工作。考核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扎西平措副厅长主持,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长江科学院,厅财务处、规计处、建管处的领导和专家为考核组成员。
本次考核为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考核各有关地(市)行署(人民政府)的2017年度“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建设管理、水质保障、运行机制四个方面。
通过本次考核,查找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不足,为2018年度农村饮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