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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厅开展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考核(2017年度)内业评分工作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9日 来源:

根据西藏自治区水利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藏水字2017〕239号)要求,我厅于6月5日开展西藏自治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考核(2017年度)内业评分工作。考核工作由自治区水利厅扎西平措副厅长主持,自治区委、财政厅、环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长江科学院,厅财务处、规计处、建管处的领导和专家为考核组成员。

本次考核为自治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考核各有关地()行署(人民政府)的2017年度“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责任落实建设管理水质保障运行机制四个方面。

通过本次考核,查找了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中的不足,为2018年度农村饮水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