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 积极促进湖北水电发展方式转变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02日 来源:
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既是国家节能减排宏观形势的需要,也是农村水电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1〕26号)明确提出,要“开展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十二五”期间,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范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水电工作也将从注重新建项目向更加重视增效扩容改造方面转变,走出一条老旧电站提高综合能效,消除安全隐患,注重生态环保,完善综合利用功能的新路子。
2011年,湖北省47座水电站纳入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计划。改造前装机容量11.19万千瓦,改造后装机容量可达到13.49万千瓦,计划总投资4.4亿元。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和重视下,在各级、各部门和项目法人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增效扩容改造已取得初步成效,大部分项目正有序实施。目前,全省47个试点项目中已有3个完成了改造任务(来凤县龙板电站、团凤县响水潭二级电站、竹山县谭家河电站),洈水电站和罗田县天堂二、三级电站也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计划21个电站在10月底前进行验收;19个电站在11月底前进行验收;7个电站在12月中旬前验收。截止目前,47个项目共完成投资9719万元。
财政部今年5月24日专门召开了全国财政节能减排工作会议,张少春副部长在讲话中提出“采取财政补助方式,以省为单位整体推进农村小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全部完成5700多座农村水电站改造任务,巩固新增325亿千瓦时的水电发电能力”。根据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规划,“十二五”期间,全省共有520座电站需要进行增效扩容改造。除已实施的47个试点项目外,拟将其它473个项目纳入“十二五”实施方案,计划在3年时间内,逐年分批完成改造任务。为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我省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取得圆满成功、整体推进前期工作顺利开展,湖北省专门下发了《关于申报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扩大试点改造备选项目有关要求的通知》,明确了备选项目基本条件、有关指标和初步设计报告编制要求等,还成立了湖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专班。7月4日,省水利厅在荆州洈水电站召开了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工作会议,传达了全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座谈会精神,听取了洈水水库管理局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经验汇报,督办了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进度,部署了“十二五”期间全省整体推进增效扩容改造前期工作。
下一步,湖北省将把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作为促进湖北水电转变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建设“民生水电、平安水电、绿色水电、和谐水电”,为全省节能减排、电站除险保安、实现生态修复、强农惠农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