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做好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藏水防〔2020〕2号)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20日 来源:
各市(地)水利局,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意义重大。当前是开展汛前准备工作的关键时期,各地要在全力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同时,及早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风险意识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预测,今年汛期我国气候形势复杂,气候状态总体偏差,汛期南北方降雨不均,区域性暴雨洪水和干旱将重于常年,极端气象水文事件可能多发,有可能发生流域性大洪水,同时夏季旱涝并重,区域性、阶段性的旱涝灾害较明显,水旱灾害防御形势严峻。各地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和警示,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检视防汛抗旱减灾体系和防御能力,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意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早安排、早准备,周密部署,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保障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防重于抢,扎实做好汛前准备
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关于抓紧做好汛前准备工作的通知》(国汛办电〔2020〕2号)要求,适时开展汛前检查,做好各项防汛备汛工作。
(一)抓紧健全指挥机构。各地要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的通知〉》(藏政办发〔2020〕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9〕13号)为依据,主动向本级政府汇报,进一步健全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其日常办事机构,争取市县机构、职能、编制、人员的统一;及时调整充实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完善机构组成,明确职责分工,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在防洪抗旱减灾、应急抢险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中的作用。要切实加快构建上下一体、纵横联动的防汛抗旱组织体系,形成政令畅通、决策落实有效的防汛抗旱工作新格局。
(二)严格落实各项责任。要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抗旱各项责任制,要从行政、技术、巡查、值守等各方面明确各个防汛抗旱重点环节、重点部位、薄弱环节的防汛抗旱责任人,尤其是水库(水电站)、堤防、险工险段等工程和城市内涝、山洪灾害等洪灾风险区及重要设施的防汛抗旱责任,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岗位、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和通报。要适时开展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培训,提高行政责任人的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水平。
(三)修订完善各类方案预案。各类方案预案是及时有效应对突发灾害、极端事件的依据。各地要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因地制宜修改完善现有的方案预案,补充编制尚未制定的方案预案,严格审批程序,切实增强方案预案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实效性,确保汛前形成较完备的、切合实际的预案体系,确保面对突发灾害、超标洪水能有效防御和应对、能及时有效组织人员转移安置、能有效降低灾害损失。同时要健全各成员单位间的协作联动机制,健全防汛抗旱会商机制,确保及时为防汛抗旱指挥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及时有效应对突发险情灾情。
(四)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面细致排查水旱灾害防御安全隐患,逐库、逐堤、逐个险工险段明确任务,排查安全度汛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工作台账,逐项落实整改责任,限时完成整改,确保汛前排除隐患;对于汛前难以完成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应急度汛预案,落实安全度汛具体措施,确保险情隐患早发现、早处置。要加强对水毁水利设施修复工作的组织领导、项目管理和分类指导,建立水毁修复项目台账,严格执行月报制度,确保5月底前完成水毁修复任务。同时要持续关注和重视辖区内的冰湖、存在漫溢风险的湖泊等,加强巡查和群测群防,结合现有观测数据,强化监测分析和灾害预判,以人员提前安全转移和撤离为重点,做好冰湖灾害、湖泊漫溢灾害的防御工作。
水文局要组织各分局全面排查水文站、水文监测设施设备的运行和安全度汛隐患,确保站点的安全运行、数据正常观测和传输畅通。
(五)抓紧物资储备和队伍落实工作。要摸清当前物资储备数量、种类,分析需求,及时补充;了解本地市场供应能力,充分利用市场储备作用,保障紧急情况下的及时购置和供应。《西藏自治区应急总体预案(试行)》已将消防救援总队、森林消防总队及其他部队纳入自治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成员。各地也可参照充实本级指挥部,发挥好部队等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同时要组织好社会群众防汛抗洪抢险队伍;要建立健全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完善专家调用、现场研判、后方支援的工作机制,强化水旱灾害防御技术服务工作;要强化防汛抗旱各类责任人、专业干部和一线人员训练和实战演练,提高队伍力量和水平。
各单位、部门汛前检查报告及附表于2020年5月15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报告大纲及附表见附件2、3、4、5)。
三、精准分析,强化监测预警预报
各地要强化汛期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组织气象水文部门分析天气形势,强化监测分析和预警,提前谋划和部署灾害防御工作。各级水文、气象等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和联合会商,及早对今年水雨情趋势和重大汛情作出预判;坚持科学、务实的作风,及时滚动预测预报,着力延长雨水情的预测预见期、不断提高预报精准度;加强监测,及时发布水雨情预警信息,争取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主动权。
四、突出难点,有效防御超标洪水
要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前预判,周密部署,提高“防大灾、救大险”的能力。要摸清辖区内的防洪现状,针对可能出现的江河特大洪水、堰塞湖灾害、冰湖溃决灾害等“黑天鹅”事件,未雨绸缪,编制应急预案,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人员转移安置、应急处置等措施。汛前要完成主要江河、主要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的制定或修订工作。具体工作要按照《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详见附件1)开展。
五、常备不懈,确保水库安全度汛
要逐库落实“三个责任人”“三个重点环节”,健全上下游联动机制,落实物资、预案、队伍等度汛措施,尤其抓紧开展水库调度方案、应急抢险预案修订及批复工作,逐库完成洪水调度方案和应急抢险预案演练;汛期要严格执行水库调度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病险水库汛期一律降低库水位或空库运行。加强防汛值守,及时报送水库信息,确保水库自身安全以及下游防洪安全、供水安全。
六、协同合作,强化山洪灾害防御
要多措并举,全力推进山洪灾害项目建设及运用。2019年项目务必于今年汛前建成投入运行并通过验收;2020年项目按照实施计划节点推进,年底完成80%以上投资任务;已建非工程措施体系要加强运行维护,充分利用监测数据,做好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全面提升预警系统防灾避灾效益。
七、突出重点,着力抓好强监管
要把强监管落实到防汛抗旱及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中,加大“四不两直”督察暗访力度,突出抓好防汛抗旱责任落实、预案方案的编制执行、水库汛限水位运用和管理、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和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等工作的监管,建立健全“上下统一,高效运转”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保障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稳定。
八、强化宣传,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抓住“防灾减灾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介,多渠道开展洪涝灾害避险自救知识、防汛抗旱及抢险救灾工作等各方面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公众的防汛抗旱认识,引导社会舆论,促进防汛抗旱工作有序开展。同时要按照各阶段工作重点,切实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准确报送阶段工作、汛情、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和应急处置等信息。
附件:1.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
2.**市(单位)2020年汛前检查报告提纲
3.**市(地)防洪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及整改责任落实情况表
4.**市(地)防汛抗旱责任落实情况表
5.**市(地)各类方案预案编制修订情况表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
2020年3月20日
联 系 人:次仁卓玛
联系电话:0891-6387027
联系邮箱:xzfangban@163.com
附件1:
西藏自治区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方案的通知》(办防[2020]51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大考验和警示,认真反思超标洪水防御工作中的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找出差距不足,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做好超标洪水防御的总体考虑和各项准备措施,保证能在第一时间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效应对洪水灾害领域“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制定全区2020年度超标洪水(超过江河河库设防标准的洪水)防御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汛前,针对区内大江大河、重要支流和重点防洪城市,抓紧编制(修订)完成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为有效应对超标洪水提供支撑。预案内容主要是当发生超标洪水时,运用洪水风险图等成果,分析研判可能造成的灾害范围和程度,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对防汛准备、水情监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堤防防守抢护、人员转移安置等防御工作作出全面安排,细化措施,明确责任,突出可操作性,确保可行。预案中要进一步对可能遭遇通过采取现有工程常规调度运用仍然无法有效防御的超标洪水进行风险分析,提出应急处置对策。预案编制(修订)完成后,要以适当方式组织开展宣传、演练和培训。汛期按照预案分工,各自有序做好防御工作。
二、工作任务
(一)自治区水利厅
1.组织编制雅鲁藏布江(含重要支流)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结合雅江流域历史大洪水及规律、特性,在分析整合现有各类方案、预案基础上,充分考虑堤防达标情况、水库现状防洪能力,以及区内有县级以上城市和重要基础设施等突出问题,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尽可能挖掘预测预报对洪水调度的支撑作用,科学合理安排工程调度,对防汛准备、工程巡查防守、抗洪抢险、救灾等工作作出安排,明确责任和权限。对处置大洪水拟额外采取的超标行洪、加筑子堤、弃守堤防、扒口分洪、人员转移等临时性措施,要进一步明确。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由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具体措施。运用预案报区人民政府备案。
雅鲁藏布江重要支流:拉萨河、尼洋河、年楚河、雅砻河。
预案编制格式可参照国务院批复的长江、黄河等防御洪水方案。
2.督促市(地)水利局组织编制重点防洪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重点防洪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由7市(地)水利局组织编制,其中拉萨市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于5月30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其余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于6月30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
3.督促7市(地)水利局组织开展超标洪水调度演练,拉萨市于5月30日前完成,其余地市于6月30日前完成。
4.汛期厅各市(地)水利局、机关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报预警、防洪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督促检查等防御工作。
(二)市(地)水利局
1.配合自治区水利厅开展雅鲁藏布江(含重要支流)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工作,在预案编制过程中干流河段和重要支流涉及到相关市(地)的,要积极主动配合。
市(地)水利局要组织力量对预案中明确的需本区域落实的措施进一步细化实化,形成具体的运用预案,使各项措施能落实到位。对防汛准备、工程巡查防守、防洪抢险等其他有关措施,也要进一步细化。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由市(地)水利局报请市(地)人民政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具体措施。运用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水利厅备案,请于6月30日前完成。
各市(地)水利局根据各自实际,确定需要编制预案的雅鲁藏布江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要河流,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水利厅核定。
2.组织编制自治区重点防洪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要统筹考虑城市防洪与所在河流流域整体的防洪关系,高度重视城市人口密集、基础设施密集、资产密集、淹不得、淹不起等因素,在已有的工作基础上,从最不利处着眼,认真分析万一溃堤、漫堤可能影响的范围和造成的灾害损失,绘制洪水风险图,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对组织指挥体系、防汛准备、预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分洪措施、工程巡查防守抢护、重要设施保护、人员转移安排、应急保障措施等进行周密安排,切实落实责任。
自治区重点防洪城市名录如下:
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那曲市和阿里地区(行署或人民政府所在地)。有防洪任务的县级城市由各市(地)自行确定,4月5日前上报自治区水利厅核定。
预案编制格式可参照《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导则》(SL754-2017)。
3.组织重点防洪城市超标洪水调度和演练,拉萨市于5月30日前完成,其余市(地)于6月30日前完成,并将演练总结报自治区水利厅。
4.组织开展各类超标洪水预案中相关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尤其是预测预报、水利工程调度、工程巡查防守、抗洪抢险、人员转移、救灾等工作任务。对工程隐患、人员转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解决或提前制定应急措施。拉萨市请于5月30日前完成,其余市(地)请于6月30日前完成,并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自治区水利厅。
5.汛期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预测预报预警、防洪调度、抢险技术支撑、督促检查等防御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防洪安全不仅关系到我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更事关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要高度重视超标洪水防御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立足防范超标洪水“黑天鹅”和“灰犀牛”事件,以人民生命安全为中心,把超标洪水防御工作作为大事、要事、要解决的大问题,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树立底线思维,尽职尽责,勇于担当,全力做好防御超标洪水各项工作。
(二)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正确认识、务实工作,抓紧做好预案编制完善和落实各项工作。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细化任务措施。要加强沟通协调,加大督促指导,层层压实责任、传到压力。自治区水利厅将加强督查和暗访。关于预案编制相关工作,各市(地)水利局要明确一名负责领导同志和一名联络员,并于3月30日前报自治区水利厅。
(三)深入调查研究,科学制定预案。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历史大洪水发生规律、流域工程体系状况等,根据新情况,针对新问题,找准问题症结,梳理工作思路,研究提出防御超标洪水的应对因素,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预案编制要充分考虑最不利因素,留有冗余,无缝覆盖,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应对措施要务实、管用、好用。
四、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编制纲目
1 总则
1.1指导思想
1.2基本原则
1.3目的
1.4依据
1.5适用范围
2城市(流域)概况
2.1自然地理与气象水文
2.2社会经济
2.3超标洪水特征
2.4超标洪水风险及影响分析
2.5洪水防御体系
3洪水监测预报与预警
3.1洪水监测
3.2洪水预报预警
4水利工程调度
4.1水库防洪调度
4.2堤防巡查防守抢护
5防汛准备
6抗洪抢险
7人员转移安置
8应急响应
9组织体系与职责
10附图、附表
附件2:
**市(单位)2020年汛前检查报告
(参考提纲)
一、防洪工程设施基本情况。辖区内水库(类别、库容等)、堤防(级别、长度)、非工程措施(水文站、雨量站及山洪灾害监测站点数量及运行状况等)。
二、汛前检查及隐患排查情况。汛前检查、隐患排查组织情况和检查方式、范围、内容等。主要包括机构改革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组建、办公室设立及日常工作开展等情况;以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落实情况,责任人培训情况等;各地落实防汛抗旱总体应急预案为主的江河洪水防御预案、城镇防洪应急预案、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水库汛期调度方案、水库安全度汛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编制、修订和审批等工作情况;与气象水文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分析和防汛抗旱会商机制建立情况;市县财政资金投入和物资储备、重点防洪乡镇物资储备、重点险工险段物资储备等,以及应急救援队伍落实、培训演练等情况;水利基础设施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等。
三、整改落实情况。结合汛前检查、隐患排查出的问题,制定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计划,汛前不能完成整改的要编制并落实度汛方案。
四、意见和建议。针对当前防汛抗旱工作形势,以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